屠杀
屠杀,指大量的杀戮,虐杀是指虐待致死。屠殺可以是單獨行動或有組織行動,通常与战争犯罪或暴行相关,而更严重的屠杀事件则称为大屠杀。发生在近代的屠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伤膝河大屠杀、沙溪大屠杀、亚美尼亚大屠杀、流血星期日、美莱村屠杀、犹太人大屠杀、南京大屠杀、紅色高棉大屠殺、卡廷事件、二二八事件、卢旺达大屠杀、六四屠殺等。美国科学促进会给屠杀下的一个定义是:“屠杀是指在同一地点杀害五人或以上,并且受害人没有防卫能力。”[1]除非用做比喻,否则屠杀一词一般不用于针对战斗人员的行为,但对战俘进行的有预谋的大量杀戮却被认为是一种屠杀。
目录
1 歷史記載
1.1 中國與中亞
2 应用扩展
3 参考文献
4 參見
歷史記載
中國與中亞
在战国时期的长平之战中,秦国将领白起坑杀了四十万赵国降卒。秦末項羽屠城的記錄,《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項羽六次大屠殺:第一次襄城屠城,第二次城陽大屠殺,第三次新安大屠殺,第四次咸陽大屠殺,第五次破齊大屠殺,坑殺田榮降卒。第六次在外黃時,有一個十二歲少年勸說項羽不要屠城,項羽同意。東漢光武帝劉秀也曾經屠唐子鄉、並縱容下屬吳漢屠成都、劉嘉屠長聚及唐子鄉、臧宮連屠大城。曹魏魏太祖曹操也曾經有過大量屠殺,太祖击破之,遂攻拔襄贲,所过多所残戮,九月,公东征布。冬十月,屠彭城,获其相侯谐,邈从布,留超将家属屯雍丘。太祖攻围数月,屠之,斩超及其家,十二年,太祖征三郡乌丸,屠柳城,初平四年,曹操击谦,破彭城傅阳。谦退保郯,操攻之不能克,乃还。过拔取虑、雎陵、夏丘,皆屠之。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自是五县城保,无复行迹,曹操攻屠邺城,袁氏妇子多见侵略,而操子丕私纳袁熙妻甄氏,公前屠邺城,海内震骇,各惧不得保其土宇,守其兵众,初,曹操攻屠邺城,袁氏妇子多见侵略,而操子丕私纳袁熙妻甄氏,书奏,下狱弃市。时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诛。初,女年七岁,男年九岁,以其幼弱得全,寄它舍。二子方弈棋,融被收而不动。左右曰:“父执而不起,何也?”答曰:“安有巢毁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遗肉汁,男渴而饮之。女曰:“今日之祸,岂得久活,何赖知肉味乎?”兄号泣而止。或言于曹操,遂尽杀之。
在北魏与后燕的参合陂之战中,魏军坑杀了数万俘虏。在北魏末年的河阴之变中,权臣尔朱荣杀北魏君臣三千多人。在梁朝末年的侯景之乱中,侯景在攻占建康及三吴地区的过程中大肆烧杀抢掠,造成建康地区“千里烟绝,人迹罕见,白骨成聚,如丘陇焉”[2]。
唐太宗李世民,曾於武德二年五月二十日,自晋州还攻河东郡,屠夏县(今山西夏县)[3]。五代後周世宗曾下令屠杀,陆游《南唐书》记载:“周兵死伤亦甚众,世宗怒,尽屠城中居民,焚其室庐。”
唐朝晚期,高駢、畢師鐸、孫儒等割據軍閥在揚州數次攻圍殺戮,導致「城中遺民才數百家」。經過這次大破壞後,過了一兩百年的北宋中期,揚州還未恢復至隋朝及唐朝時期的盛況[4]。
波斯學者所著《世界侵略者传》记载:蒙古军在每次攻城前,成吉思汗“先使人喻其主来降,其喻降语颇简略,而殿以是语云:‘设汝不降,将来之结果仅有上帝知之。’”但据《多桑蒙古史》记载,不少主动投降的城邦,依然要遭受被蒙古军屠城的厄运:“蒙古兵多用诈术,不惜为种种然诺,诱敌开城,城民之过于轻信开城乞降者,蒙古兵则尽屠之。虽先发重誓,许城民不死,亦然。凡大城皆不免于破坏,居民虽自动乞降,出城迎求蒙古兵之悲悯者,仍不免于被屠杀。盖蒙古兵不欲后路有居民,而使其有后顾之忧也。”,只留下工匠与俊美男女儿童供其利用与玩乐[5]。1215年,成吉思汗攻陷金国中都(北京),对城中居民展開长达一个月之久的屠杀,超过三十万人殒命,元好问的胞兄元好古也因此遇难。1219年,成吉思汗攻打花剌子模帝国時,為報復讹答剌守将海儿汗亦纳勒术下令部下杀死被亦纳勒术指为间谍的蒙古成吉思汗派遣去的穆斯林商人四百五十人,所攻占的城池尽数屠城,即使面对已经投降的康里,也照样屠杀[6]。1221年,蒙古第一次西征,对撒马尔罕进行了疯狂屠杀,超过100万人殒命。成吉思汗攻打巴米揚,其爱孙中箭身亡,城破,下令将城中居民全部杀光。拔都率军第二次西征,于1238年攻入基辅、1240年攻入莫斯科,每杀一人割一耳,共割二十七萬隻耳。[來源請求]1227年,铁木真死于六盘山。出于报复,蒙古將西夏末帝李睍殺害[7]。1231年,拖雷引兵攻掠四川汉中地区,大肆屠杀居民。1256年,旭烈兀奉蒙哥命讨伐木剌夷,共攻克大小堡垒数百个,皆屠杀。1258年,旭烈兀攻陷巴格达,大屠巴格达居民超過9萬人。[來源請求]
蒙元史學家傑克•威澤弗德(Jack Weatherford)指出成吉思汗允許民眾自由地傳播有關他或蒙古人的最壞的和最難以令人置信的傳聞,當時成吉思汗意識到,傳播恐怖的最好方式不是通過士兵的行為,而是通過文人的筆。蒙古人操縱宣傳的機器並且經常誇大戰爭中的死亡人數,意圖散播恐懼。他亦指出:「儘管蒙古軍隊實行的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殺戮,並幾乎是將死亡當作一種政策,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他們還將死亡當作是製造恐怖的一種思考方式,但他們卻以一種影響重大而又令人吃驚的方式,脫離了那個時代的普通慣例。蒙古人並不實施嚴刑拷打、毀傷肢體或使人殘廢。在那個時代,戰爭通常是以一種恐怖的形態來進行的,而且同時代的其他統治者,通過公開拷打或駭人聽聞的斷肢毀體方式,使用原始而又野蠻的策略,向民眾灌輸恐怖和驚悸……從中國到歐洲,文明世界的統治者和宗教領袖都依憑這些駭人聽聞的手段,通過恐怖來統治自己的民眾,通過驚駭來打擊敵人的信心。」;「與同時代文明軍隊的恐怖行為相比較,蒙古人並不是通過兇猛而又殘忍的行為來引起恐怖的,而是由於他們快速而又有效的征服,以及他們似乎完全輕視富人和有權勢者的生命而引起恐怖。」;「與傳播的恐怖傳聞相比較,起初向蒙古人投降的那些城市,得到了寬大而又仁慈的對待,於是那些城市居民就天真地懷疑起蒙古人的能力。投降之後,很多城市起初都忠順地服從,而一旦蒙古人離開他們的國家,他們就馬上反叛。由於蒙古人僅留下少數幾位官員進行管理,而且又沒有駐紮小部隊留守城市,居民們誤以為蒙古人的撤退是虛弱的表現,並且想當然地以為蒙古主力部隊將再也不會原路返回。對於這些城市,蒙古人是毫不留情的;他們迅速返回叛亂的地方,並徹底地摧毀它們。一個被徹底毀滅的城市是無法再次叛亂的。」[8]
明末清初时亦发生了多起屠杀事件,清朝軍隊、明朝軍隊(包括南明政權)、農民武裝(如张献忠)等多方勢力均参与了屠杀,再加上自然灾害和疾病(尤其是鼠疫)的流行,均造成了人口的下降。清军在江南的屠城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明軍在揚州被清軍屠城之前亦曾經多次在城外屠殺洗劫。西方傳教士亦記載了農民軍屠殺的情況:「殘殺之後,成都為之一空。除少數官員外,別無居民。荒涼慘象,不忍矚目。(張)獻忠剿滅成都後,命令各鄉鎮村民移居成都」。顺治七年(1650年)尚可喜、耿继茂“再破广州,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浮屠真修曾受紫衣之赐,号紫衣僧者,募役购薪聚胔于东门外焚之,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因筑大坎痤焉,表曰共冢。”番禺县人王鸣雷写祭文描述当日情状:“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便房已朽,项门未枯。欲夺其妻,先杀其夫;男多于女,野火模糊。羸老就戮,少者为奴;老多于少,野火辘轳。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9]明朝將領張應昌、熊文燦、孫傳庭等人在鎮壓農民軍時亦有濫殺無辜和屠城,當中亦有大量殺害平民,取人頭冒功的行為:「朝廷勤限平城,而行間殺良民報功,生靈日塗炭」[10][11][12]。
咸丰八年(1858年)四月,湘军李续宾部攻破江西九江,屠杀城中近二万军民,事後李表示“设有胁从之民,必早投诚,设计逸出”[13]。咸丰十一年(1861年)八月,湘军曾國藩弟曾国荃部攻破安徽安庆,屠杀数万军民。赵烈文表示:“杀贼凡一万余人,男子髻龀以上皆死……妇女万余俱为掠出”,“军兴以来,荡涤未有如此之酷者矣”[14]。同治三年(1864年)五月,曾国荃部攻陷天京,又施展杀戒,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創所所長郭廷以在其所著《近代中國史綱》引趙烈文《能靜居日記》記載曾國荃率湘軍攻入南京城後的情景:「湘軍『貪掠奪,頗亂伍。中軍各勇留營者皆去搜括』,……『沿街死屍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滿二、三歲者亦被戳以為戲,匍匐道上。婦女四十歲以下者一人俱無(均被虜),老者負傷或十餘刀,數十刀,哀號之聲達於四方。』凡此均為曾國荃幕友趙烈文目睹所記,總計死者約二、三十萬人。」是為湘軍版的「南京大屠殺」。[15][16]谭嗣同則記載:“一破城,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入于湘军,而金陵遂永穷矣。至今,父老言之,犹深愤恨”。[17]
应用扩展
此外,“大屠杀”一词也被广泛用在有重大政治含义的,针对个人、公民、政府或小范围的军事杀戮行为上,如波士顿大屠杀(实际死亡五名平民)。个人或小范围的谋杀行为有时也可能被描述为大屠杀,如某些学校枪击案件。另外,大屠杀一词经常被用做政治和宣传目的,宣传经常给某些事件有选择的贴标签以使一件事变得敏感和帶渲染性,如“肯特州立大學槍擊事件”等。
参考文献
^ 存档副本. [2005-11-24]. 已忽略文本“2005-11-24” (帮助)
^ 《南史·侯景传》
^ 《新唐书·高祖本纪》:“三年……五月壬午,秦王世民屠夏县”。《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八十八》记载: “武德三年五月……秦王世民引军自晋州还攻夏县,壬午,屠之”。司马光对于“屠夏县”考证道:《高祖实录》帝曰:“平薛举之初不杀奴贼,致生叛乱。若不尽诛,必为后患,诏胜兵者悉斩之。”疑作《实录》者归太宗之过于高祖,今不取。
^ 張德芳《〈揚州十日記〉辨誤》,中華文史論叢,第370-373頁
^ 陈志平:《中华通史》
^ 在进行屠杀之前,铁木真向他们宣布说:“你们必须知道,你们都犯了滔天大罪,所以必须加以惩罚。你们一定会问,我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们犯罪。我告诉你们,我就是上天的灾祸,如果你们没有犯罪,上天为什么派我来屠杀你们?”(《中国人史纲·第二十六章》)
^ 《元史》列傳第七:「城破,帝欲盡坑之,察罕言百姓無辜,止罪三十六人。進攻靈州,夏人以十万眾赴援,帝親与戰,大敗之。還次六盤,夏主堅守中興,帝遣察罕入城,諭以禍福。眾方議降,會帝崩,諸將擒夏主殺之,複議屠中興,察罕力諫止之,馳入,安集遺民。」
^ 傑克•威澤弗德《成吉思汗與今日世界之形成》,重慶出版社,第122-125頁
^ 九龙真逸《胜朝粤东遗民录》卷一《王鸣雷传》。
^ 路遇,滕澤之《中國人口通史-第2卷》,山東人民出版社,第669頁
^ 路遇,滕澤之《中國人口通史-第2卷》,山東人民出版社,第669頁
^ 顧誠《明末農民戰爭史》,光明日報出版社,第197-198頁
^ 《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
^ 赵烈文:《能静居士日记》
^ 蘇瑞鏘, 引趙烈文《能靜居日記》,《近代中國史綱》(香港中文大學,超越“國恥”――從“南京大屠殺”談起, 《彰中人》187期,2001年9月30日
^ 赵烈文:《能静居士日记》
^ 谭嗣同:《谭嗣同全集》
參見
- 大屠杀
- 大屠殺列表
- 种族灭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