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諭廣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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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諭廣訓》雍正二年(1724年)出版的官修典籍,滿清時期的國教。訓諭世人守法和應有的德行、道理。源於滿清康熙皇帝的《聖諭十六條》,雍正皇帝繼位後加以推衍解釋。清政府在各地推行宣講,並定為考試內容。[1]




目录





  • 1 康熙十六條


  • 2 雍正訓解


  • 3 宣教廣訓


  • 4 白話版


  • 5 對基督聖諭的影響


  • 6 参考文献




康熙十六條


康熙九年( 1670 ) 十月,滿清皇帝爱新觉罗·玄烨在給禮部的一道上諭中,鑑於“至治之世,不以法令為亟,而以教化為先” 提出:“朕今欲法古帝王,尚德緩刑,化民成俗,舉凡敦孝弟以重人倫,篤宗族以昭雍睦,和鄉黨以息爭訟,重農桑以足衣食,尚節儉以惜財用,隆學校以端士習,黜異端以崇正學,講法律以儆愚頑,明禮讓以厚風俗,務本業以定民志,訓子弟以禁非為,息誣告以全良善,誡窩逃以免株連,完錢糧以省催科,聯保甲以弭盜賊,解讎忿以重身命,以上諸條,作何訓迪勸導,及作何責成內外文武該管各官,督率舉行,爾部詳察典制,定議以​​聞。”
康熙要求“部院衙門將現行處分條例重加訂正,斟酌情法,刪繁就簡”。以“上諭十六條”行世為界,滿清統治者將教化為治國重點之一。
其十六條即:
1.敦孝弟以重人倫 2、篤宗族以昭雍睦
3、和鄉黨以息爭訟 4.重農桑以足衣食
5.尚節儉以惜財用 6.隆學校以端士習
7.黜異端以崇正學 8.講法律以儆愚頑
9.明禮讓以厚民俗 10.務本業以定民志
11.訓子弟以禁非為 12.息誣告以全善良
13.誡匿逃以免株連 l4.完錢糧以省催科
15、聯保甲以弭盜賊 16、解仇忿以重身命



雍正訓解


雍正更為重視“上諭十六條”,對其逐條解釋,洋洋萬言,成《聖諭廣訓》, 於雍正二年頒行天下,形成了以孝治天下的政治思想綱領。雍正進一步推行並普及鄉約制度,宣講《聖諭廣訓》。雍正《欽頒州縣事宜》一書,載有“宣講聖諭律條”的規定,要農村遵照定例,設立講約所,進行宣講。雍年七年,嚴令全國遍設講約所,“於舉貢生內揀選老成者一人為約正,再選樸實謹守者三、四人為值月,每月朔望,齊集鄉之譽老里長及讀之八,宣講《聖諭廣訓》,“約正、值月果能化導督率,行至三年,著有成效,督撫會同學臣,擇其學行最優者俱送部引見,其誠實無過者,量行旌異,以示鼓勵,其不能董率、怠惰廢弛者,即加黜罰,如地方官不實力奉行者,該督撫據實參處。 ”



宣教廣訓


第一、鄉約宣講。清代的鄉約制度,一是宣講聖浙,二是懲惡揚善。順治十六年,嚴行設立鄉約制度,講解六諭原文。設約正、約副為講解人員,由鄉人公舉60歲以上,行履無過、德業素著的生員擔任、若無生員,即以素有德望,年齡相當的平民擔任,每遇朔望,進行宣講,並徵別鄉人善惡表現,登記簿冊,分別獎懲。


第二、地方官宣講。康熙規定,地方官於每月朔望宣讀講說“上諭十六條。”乾隆更嚴求地方官聽訟之餘及公出之便,隨事隨時,用土音諺語,宣傳《聖諭廣訓》,地方官宣講,實際主要由教官完成,“教官職司秉鐸,宣講本其分內之事,應令每月週曆各鎮,宣講《聖諭廣訓》,”教官的職掌中,宣講是一主要內容。地方官宣講還有官僚制度的考課用人做保證。康熙時“舉州縣卓異,俱開本官每月朔望講“上諭十六條”。” 乾隆初督撫薦舉屬吏,首先看宣講《聖諭廣訓》。官員的升遷系之於宣講效果,是推行孝治教化的保證。地方官的宣講職責終清一代。道光說:“我朝列聖相承,聖諭廣訓、十六條久垂功令,地方官每月朔望敬謹宣讀,俾眾著於愛敬睦婣之義,百數十年來,海澨山陬,罔不奉行。” 到了清末,亦是如此,光緒二年,清政府要“各直省督撫、學政,督飭地方官暨教職各官,隨時宣講。


第三、通過學校與科舉考試貫徹。雍正三年將《聖諭廣訓》頒發各省學政,刊刻印刷。分送各學,朔望宣講。嘉慶朝倡議義學,要求一鄉一里,分別延師,使兒童初受教育,就學習《聖諭廣訓》。道光時規定,學政到任,將《聖諭廣訓》刊印,頒行各學生童,令人人誦習,並將《聖諭廣訓》內“黜異端以崇正學”一條撰成四言韻文,遍頒鄉塾,讓民間兒童學習,使之潛移默化。咸豐令學政轉傷地方官及各學教官,於書院、家塾教授學生,以《御纂性理精義》、《聖諭廣訓》為主要內容。科舉考試也要求掌握《聖諭廣訓》凡不能背錄者不准錄取。嘉慶時右因各學監生不由童試,並舉貢監生錄科考遺,均一體敬謹默寫一、二百字,其不能默寫者,按其文藝遞降等第及斥置不錄。 ”


第四、宗族宣傳。滿清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加強對宗族的控制,在江西、廣東、福建等地區任命族正,地方官給以牌照,專司化導約束,勸善規過、排難解紛之事。牌照的第一項內容規定:“宣講聖諭,以興教化。”每逢祭祖聚集之時,於公祠內“將'上諭十六條'句解字釋,高聲曲喻”,“俾各宗族姓務各心領神會,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敦族睦淵,以成仁厚之俗”。對“上諭十六條”詮釋,就是以《聖諭廣訓》為範本。進行宣講。在滿清的倡導下,清人所修族譜中,不借資財,將萬言《聖諭廣訓》印入族譜的事例很多,至於印入“十六條”的族譜。


滿清統治面臨尖銳的民族矛盾;漢族有根深蒂固的華夷思想,必然導致對異民族王朝及異民族君主的否定。清朝力圖消除漢族的這種認識,掩蓋民族矛盾,證明統治的合法性,極力宣傳滿族入主中原是仰承天命,且“存仁義之心,行仁之政”,乃為正統。 “孝弟也者,其仁之本與!” 以孝治天宇是最好的證明。因此漢族應盡臣民之道,不得以華夷而有異心,君臣之倫大於華夷之辨。這樣移孝作忠、君為臣綱的理論最適合滿族統治者了。從時間上考察,清初順、康時重視講孝,中葉雍、乾時注意談忠。雍正說:“為臣下之道,當奉君如父母”,又說:“人生天地間,最重者莫如倫常,君臣為五倫之首,較交子尤重,天下未有不知有親者,即未有不知有君者。” 這裡,為強調統治的合理性,把忠列於孝前,在《聖諭廣訓》的宣傳中,則多把父子放在君臣之前,使於移孝作忠。以孝治天下的強化,是為了加強異民族君主及王朝的統治。



白話版


聖諭廣訓以文言寫成,難於理解,因又有白話的版本出現便於宣教:


  • 《聖諭廣訓衍》,王又樸著

  • 《聖諭廣訓直解》,咸豐初年敕頒

《聖諭廣訓衍》的白話文通俗易懂,影響很大。比如“古人說的好,吃的虧是好漢。又說道,吃虧是佔便宜。只因我不肯吃虧,一時間認的太真,或者弄出人命,或者激出別樣的事來,那時節要開交不得開交,倒吃得大虧,所謂因小失大。你們肯想到這搭兒,也就把爭氣的心腸冷淡了。你若是肯吃虧,人沒有說你軟弱的,只有尊敬你,稱道你的。這豈不是和睦鄉里的好處麼? ”



對基督聖諭的影響


當時西方傳教士們爭先恐後的用基督聖諭為滿清《聖諭廣訓衍》作注:“在暗中讒謗他鄰居的,我必將他滅絕;眼目高傲、心裡驕縱的,我必不容他。”[2]



参考文献




  1. ^ 『萬歲爺意思說』——試論十九世紀來華新教傳教士對《聖諭廣訓》的出版與認識,漢學研究,第26卷第3期(民國97年9月)


  2. ^ 《舊約全書》詩篇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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