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魯赫·斯賓諾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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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鲁赫·德·斯宾诺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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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

出生
1632年11月24日
荷兰阿姆斯特丹
逝世
1677年2月21日
荷兰海牙


时代
17世紀哲學家
地区
西方哲學家
学派
理性主义
主要领域

伦理学、认识论、形而上学
著名思想

泛神论、中立一元论、创造自然的自然(Natura Naturans)、被自然所创造的自然(Natura Naturata)[1]




斯宾诺莎(拉迪诺语:Baruch de Spinoza,拉丁語:Benedictus de Spinoza,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西方近代哲学史重要的理性主义者,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齐名。




目录





  • 1 斯宾诺莎的家世


  • 2 生平


  • 3 著作


  • 4 斯宾诺莎的哲学思想


  • 5 斯宾诺莎主义


  • 6 荷兰官方对斯宾诺莎的纪念


  • 7 附註


  • 8 外部連結




斯宾诺莎的家世


斯宾诺莎的祖先是居住在西班牙的斯雷翁省埃斯宾诺莎(Espinoza)镇的塞法迪犹太人。1492年,因西班牙政府和天主教教会对犹太人的宗教和种族迫害,举家逃难到葡萄牙。后又于1592年逃亡到荷兰。祖父亚伯拉罕·德·斯宾诺莎是一位很受人尊敬的犹太商人,曾在阿姆斯特丹犹太人公会担任要职;父亲迈克尔·德·斯宾诺莎继承其父的事业,在阿姆斯特丹经营进出口贸易,并担任犹太人公会会长和犹太教会学校校长。



生平


斯宾诺莎出生于荷兰阿姆斯特丹犹太人区,是其父的次子。本名巴鲁赫,后自己将名字改成本尼迪克特。他的父母亲以经营进出口贸易为生,生活颇为宽裕。六岁时,斯宾诺莎的母亲安娜·狄波拉去世。


斯宾诺莎早年进入当地的犹太神学校,学习希伯来文、犹太法典以及中世纪的犹太哲学等。师从索尔·利未·摩尔泰拉、玛拿西·本·以色列等犹太学者。[2]但他没有完成高等的犹太律法教育。17岁时,其兄弟艾萨克过世,斯宾诺莎不得不帮忙照顾家中的进口商业。[3]在他二十一岁时,斯宾诺莎的父亲也去世了,他按照犹太礼法为父亲守丧11个月。其姐妹丽贝卡因遗产问题和他发生了纠纷,他虽然在法庭中胜诉,但还是将遗产交给了丽贝卡。


约1657至1658年左右,斯宾诺莎也接受了拉丁语的训练,导师是耶稣会士、激进的民主派和自由思想家弗兰西斯库斯·范登恩登。[2][3]他开始使用他的拉丁语名字本尼迪克特,并于范登恩登所在学校担任教师。期间,他与当时荷兰新教中抗辩派(Remonstranten)旗下的学院党趣味相投,他们都倾向理性主义。他也同时与门诺会众有着联系。当时,斯宾诺莎的许多朋友都是一些反对教会权威的基督教异见人物,他们时常聚会,一起讨论。


凭借着拉丁语,斯宾诺莎得以接触笛卡尔等人的著作。他也由此渐渐脱离所谓正统的学说范围,并最终在24岁时被逐出了犹太教会堂。随后专注于研究笛卡尔的哲学思想。[4]他最后搬出犹太人居住区,以磨镜片为生,同时进行哲学思考。磨镜片这项工作伤害了他的健康,他在工作的时候吸入了大量的玻璃粉尘,这与他的死因--肺痨有直接的关系。斯宾诺莎此后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1673年有一位巴拉丁选帝侯提供他海德堡大学哲学系的教职,條件是不可提及宗教,不过斯宾诺莎婉拒。也曾有许多富人向他提供经济援助,但全部被他回绝了。他在44岁时就罹患肺结核去世。[4]



著作


斯宾诺莎的著作中最伟大的莫过于《依几何次序所證伦理学》(Ethica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简称《伦理学》),该著作一直到斯宾诺莎死后才得以发表。该书是以欧几里得的几何学方式来书写的,一开始就给出一组公理以及各种公式,从中产生命题、证明、推论以及解释。他的其他两部重要的作品包括了《神学政治论》(拉丁文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英譯A Theologico-Political Treatise)和《政治论》(Tractatus Politicus)。《神学政治论》的主题是圣经批评与政治理论,而后者则只谈政治理论。



斯宾诺莎的哲学思想


哲学上,斯宾诺莎是一名一元论者或泛神论者。他认为宇宙间只有一种最高实体(后被称为斯宾诺莎实体),即作为整体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他的这个结论是基于一组定义和公理,通过逻辑推理得来的。斯宾诺莎的上帝不仅仅包括了物质世界(广延),还包括了精神世界(思维)。他认为人的智慧是最高实体智慧的组成部分。斯宾诺莎还认为该实体是每件事的“内在因”,它通过自然法则来主宰世界,所以物质世界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拥有完全自由的,而人虽可以试图去除外在的束缚,却永远无法获得自由意志。如果我们能够将事情看作是必然的,那么我们就愈容易与上帝合为一体。因此,斯宾诺莎提出我们应该“在永恒的相下”(sub specie aeternitatis)看事情。


斯宾诺莎认为,感性所感知的一切都仅仅且仅能通过最高实体的存在而存在,单纯意义上的世间万物(不对最高实体加以反思)只是假象。[1]他在他的著作《伦理学》中阐释说:“存在属于实体的本性”[5]斯宾诺莎用圆形举了一个例子,如果把圆形比喻为最高实体(或者神),在圆形之内随意划一个十字,形成一个直角(寓意世间万物的形成和持存),则该圆内有无限多的直角。但若非圆形(最高实体)存在,则不可能有角度,也就不可能有所谓“直角”(万物)。在直角被划出之前,虽然说不存在该直角,但直角的观念本身是隐含在圆形中的,而万物的观念,根据斯宾诺莎,是最初就隐含在最高实体中的。[5]黑格尔指出他关于神的观念可以被称为“无世界论”。[4]


斯賓諾莎認為萬物(不只人類)都「努力於維護自己的存有」。[6]這種努力他稱為conatus。這個拉丁詞的意思既是努力又是傾向。這雙重涵義正是斯賓諾莎所要的,因為他認為這種自我保存的努力其實是出自萬物本性的傾向。萬物順著本性就會努力維護自己。所以,努力於保存自我就是萬物的本性。[7]


在伦理学上,斯宾诺莎认为,一个人只要受制于外在的影响,他就是处于奴役状态,而只要和上帝/自然达成一致,人们就不再受制于这种影响,而能获得相对的自由,也因此摆脱恐惧。斯宾诺莎还主张无知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对于死亡的问题,斯宾诺莎的名言是:“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对于生的沉思。”他的一生也彻底地实践了这句格言,对死亡一直十分平静面对。


斯宾诺莎是彻底的决定论者,他认为所有已发生事情的出现绝对贯穿着必然的作用。他认为,甚至人类的行为也是完全决定了的,自由是我们有能力知道我们已经被决定了,并且知道为什么我们要这么做。所以自由不是对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说“”的可能,而是说“”并且理解为什么事情将必须那样发生的可能。


斯宾诺莎的哲学非常类似斯多噶學派, 但是他在一个重要的观点上与斯多噶學派有尖锐的分歧:他完全反对他们动机可以战胜情感的观点。相反,他主张情感只会被另一个更强的情感取代或战胜。他认为,在主动情感和被动情感有关键的分别,前者是相对可以理解的而后者不是。他也认为,具有被动情感真实动机的知识可以将其转化为主动情感,因此预见了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的一个关键的思想。


斯宾诺莎的哲学体系对之后17世纪的科学运动的意义在于其决定论的解释,为此后的科学一体化提供了蓝图。他对后来的哲学家,例如谢林、费尔巴哈、马克思等人都有过影响。



斯宾诺莎主义


斯宾诺莎主义英语Spinozism是具有无神论或泛神论性质的哲学学说。斯宾诺莎否认有人格神、超自然神的存在,集中批判了神学目的论、拟人观和天意说,要求从自然界本身来说明自然,他认为构成万物存在和统一基础的实体是自然界,也就是神。他开创了用理性主义观点和历史的方法系统地批判《圣经》的历史,考察了宗教的起源、本质和历史作用,建立了近代西方无神论史上一个较早和较系统的体系。克服了笛卡儿二元论的缺点,把唯理论与唯物主义和泛神论结合起来。以后的哲学家称具有这种特征的学说为斯宾诺莎主义。



荷兰官方对斯宾诺莎的纪念


斯宾诺莎的肖像作为标志印在旧系列的1000荷兰盾钞票上,那是荷兰2002年引入欧元前的法定货币。



附註



  1. ^ 1.01.1 邓, 晓芒.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句读卷二.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5: 390,393. ISBN 9787010144351. 


  2. ^ 2.02.1 Scruton, Roger. Spinoza: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OUP Oxford. 2002: 8, 20–21. ISBN 0192803166. 


  3. ^ 3.03.1 Nadler, Steven M. Spinoza's Heresy: Immortality and the Jewish Mi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1, 27, 189, 225. ISBN 0199268878. 


  4. ^ 4.04.14.2 黑格尔, 格奥尔格. 哲学史讲演录.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6: 105–107, 110. ISBN 9787100018746. 


  5. ^ 5.05.1 斯宾诺莎, 巴鲁赫·德. 伦理学.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7: 5, 50 [1958]. ISBN 9787100011631. 


  6. ^ 斯賓諾莎,《倫理學》,3,命題6。


  7. ^ 同上,3,命題7。


外部連結






  • Spinoza, Benedictus de. Ethics: Demonstrated in Geometric Order. Translated from the Latin by R. H. M. Elwes, 1883. MTSU Philosophy WebWorks Hypertext Edition, 1997.

  • 《斯宾诺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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