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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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
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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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標誌
署長
葉文娟太平紳士
副署長
李婉華(行政)
林嘉泰(服務)
部門資訊
成立年份
1958年
所屬部門
勞工及福利局
總部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
胡忠大廈9樓
聯絡資訊
網站
http://www.swd.gov.hk


位於東涌逸東邨的社會福利署東涌社會保障辦事處


社會福利署(簡稱社署;英文: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縮寫:SWD),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轄下的部門,專責管理社會福利等事務。現任社會福利署署長為葉文娟。




目录





  • 1 歷史


  • 2 架構


  • 3 社會功能


  • 4 財政開支


  • 5 重大事件


  • 6 人力資源


  • 7 歷任社會福利署署長


  • 8 綜合援助金


  • 9 公共福利金


  • 10 攜手扶弱基金


  • 11 參考資料


  • 12 外部連結




歷史


社會福利署最初為華民政務司署的社會局,成立於1948年,負責救災工作。1958年1月1日成為獨立部門。


社會福利署原隸屬卫生福利及食物局,2007年7月1日決策局重組後劃入新成立的勞工及福利局。



架構


社會福利署轄下共14個分科,其中新聞及公共關係組、策略規劃組和研究及統計組隸屬機構辦事處,其餘11個分科分別是臨床心理服務科、安老服務科、家庭及兒童福利科、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科、津貼科、青年及感化服務科、行政科、財務科、人力資源管理科、資料及科技科和社會保障科則分別由兩位副署長管理,其每個分科各有一個助理署長協助。


除社署轄下的分科外,社署亦會根據個別的需要,成立各類的諮詢及法定委員會,以回應市民的訴求。直至2009年,社署各成立了22個委員會,當中委員會涵蓋的範疇包括義工發展、安老事務、科技推廣及保護兒童等。



社會功能


社會福利署是一個為貧苦、殘疾。智障、老、弱、婦、幼,露宿、吸毒、釋囚、暴力及交通意外受害者等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提供無償福利救助服務的政府機構。時至今日,大多數人對社會福利署在穩定香港社會方面的重大貢獻,仍缺乏足夠認識。


社會福利署提供大致七個主要方面服務:


(1) 家庭及兒童福利


提供家庭危機支援、家暴處理、婦女庇護中心等綜合家庭服務;
提供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包括虐兒,及兒童管養權爭議的服務;寄養、領養服務;幼兒照顧服務,兒童院舍、兒童住宿照顧服務;
提供短期食物援助以及露宿者服務;
提供受助者臨床心理服務。


(2) 社會保障


向失去經濟來源的人發放綜合援助金,給嚴重殘疾人士及高齡人士提供津貼;
推行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執行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
為災民提供物資援助,發放食物及其他必需品以及經濟援助。


(3) 安老服務


提供長者綜闔家居照顧、家務助理服務;
提供受資助的安老院舍的資助宿位 ;
向安老院舍發牌;
長者咭計劃 。


(4) 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


協助弱智、殘疾人士發展體能、智慧及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提供康復醫務社會服務;向吸毒者提供預防和康復服務。
包括:
為殘疾、弱能兒童提供學前服務;為輕度智障兒童提供服務;
為低收入家庭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
為殘疾成人提供職業訓練及職業康復服務;
為智障成人、失明長者、肢體傷殘成人、已離院的精神病康復者提供住宿服務;殘疾兒童收容所,以及殘疾成人緊急安置服務;
殘疾精英運動員提供直接財政資助;
為吸毒者提供預防及戒毒康復服務。


(5) 違法者服務


協助違法者改過自新及重返社會;
提供感化及社會服務令綜合服務 ;
推行監管釋囚計劃,並負責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的工作 ;
為更生人士提供輔導、小組活動、住宿服務、善後輔導服務及職業輔助。


(6) 社區發展


為市民提供社區工作及小組服務, 尤其著重照顧弱勢社羣的需要 ;
提供社區外展服務、個案輔導及小組工作服務,協助露宿者、精神病康復者及更生人士重投社會 。


(7) 青少年服務


提供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兒童及青年中心、外展社會工作服務及學校社會工作服務。



財政開支


社會福利署是一個依靠財政撥款的純支出機構。在2016-2017財政年度,得到 616.318 億元財政預算撥款,是政府總開支預算的12.65%,僅次於基建、教育、衛生,占政府總開支第四位。


社會福利署可以視為一個用公帑行善的慈善機關。世人對慈善機關最關注的,是善款是否完全用於慈善事業?薪津行政費用占去善款比例是否合理?


社會福利署有近六千名編制職員。2016至2017年度的編制上限年薪值25.779 億元,這筆公務員薪金並不包含在616億善款內。


在2016-2017財政年度社會福利署616億財政預算中,70%用於社會保障,即綜合援助金及公共福利金;11.8%用於安老服務;9.2%用於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5%用於家庭及兒童福利。僅此四項,占全部撥款95%約585億。大量其他專案服務,就要靠預算中剩下的5% 來完成。


2016-2017財政年度社會福利署預算(百萬元)


(1) 家庭及兒童福利 ................... 3,063.2


(2) 社會保障 ......................... 43,164.8


(3) 安老服務 ......................... 7,244.8


(4) 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 ............... 5,660.4


(5) 違法者服務 ........................ 374.5


(6) 社區發展 .......................... 183.5


(7) 青少年服務 ....................... 1,940.6


—————— —————— —————— ——————
61,631.8 百萬


重大事件


1995年11月,香港社會福利署長冼德勤在公開演講中說,“香港社會福利在近5年以來,每年都在以27%的速度增長,我們還要用這個速度再增長五年,達到世界一流水準”。


發言引起中方官員強烈反應。在中英財政專家小組第5次會議上中方代表陳佐洱提出警告,英方“用比GDP高5倍的速度來增長社會福利,用不了多少年,可能會車毀人亡。”這就是著名的陳佐洱“車毀人亡”事件。


在回歸談判中,中方非常警惕英國人把香港的錢捲走花光。彭定康政府的社會福利計畫,從陰謀論解讀,恰恰是中方官員的大忌。魯平認為“它在臨走的時候在香港大撒金錢,拍拍屁股就走了”。其次,中港對福利的概念不同,在中國大陸,福利指的是雇員在工資以外得到的額外經濟利益,一般稱為員工福利。中國大陸的傳媒經常非議西方的高福利政策“養懶人”,魯平說:“香港決不能走美國和西歐一些國家高福利的道路”。香港政府把社會救濟稱為社會福利,讓中方把窮人的活命錢誤認為不該花的閒錢而持反對態度。


陳佐洱認為,港英政府的社會福利計畫無權跨越英方到1997年的管治期。其次,香港GDP的5%增幅不能支撐27%的社會福利增長。當時中國大陸沒有賣地經濟,香港政府財政收支結構和大陸完全不同。實際上,香港社會福利開支並非政府單列項目開支,和GDP增幅沒有直接關係,更没有直接數學比例關係。社會福利開支只占政府財政開支一小部分,其增幅是建立在收支平衡前提下,政府財政支出撥款的內部調整。在基數較弱的起點上,港英政府已經連續五年27%的增長,尚未達到先進國家社會福利水準,也沒有影響政府財政盈餘正常增長。作為香港政府第四大財政開支,是經過審慎認真規劃的。經過連續五年的實踐檢驗,27%社會福利增長計畫合理可行。


在中英政治角力中,香港弱勢社群的利益無辜變成籌碼。反對增加窮苦市民救濟金的態度令人反感,陳佐洱承認犯了眾怒,2012年“陳佐洱回憶,他的夫人上街都會被指指點點,他所承受的巨大壓力可想而知”(《陳佐洱披露中英談判內幕》來源:中國新聞網)。社會福利金的發放經過嚴格審查,受助人都是香港最貧窮的無產階級。聲稱領導窮人鬧革命的中國共產黨人,攔阻香港窮苦無產階級的“救命錢”,理由居然是“你福利提得那麼高,再要下降是很難的了”(《魯平口述香港回歸》)。陳佐洱並非刻意針對香港窮人,社會主義官員政治解讀和強行干預資本主義經濟運作,讓香港窮人利益受到嚴重傷害。


陳佐洱危言慫語對彭定康政府沒有什麼影響,但對後來的特區政府肯定存在壓力。回歸後的社會福利開支增長只保持在個位數,因經費不足導致某些服務被取消,社工職位被裁減。雖然特區政府每年都根據通脹率調整社會福利開支增幅,但是通貨膨脹中所包含的高消費部分和窮人關係不大,而與窮人生活息息相關的食物、交通、燃料等漲幅又遠高於通脹,所以靠領取綜援救濟金過活的香港窮人,生活越來越困難。


回歸後政府依然重視扶貧工作,每年財政預算中都有派糖的紓困措施。政府有财力派糖,說明特區政府還是能夠堅守量入為出、審慎理財原則,保持收支平衡之餘又有相當的財政盈餘。說明香港財政官員是世界頂尖的理財專業人士,而非政客天才預警的功勞。也說明香港社會福利開支增長,並沒有魯平想當然指責的“給將來的特區政府造成了不少困難”。更沒有出現陳佐洱“車毀人亡”的預言描繪的可怕情形。陳佐洱“車毀人亡”事件,是社會主義官僚文化粗暴移植到資本主義土壤,以及用黨內鬥爭模式處理外交事務的失敗例子。[來源請求]



人力資源


在2017-2018年度,社會福利署共有編制職位6,066 個。包括首長級職位26 個,非首長級職位6,040 個。


首長級人員包括署長,副署長2位,助理署長8位,首席主任2位,總臨床心理學家,主任秘書,地區福利專員11位。


截至2018年3月31日,社會福利署員工按負責工作劃分,人數安排如下:


(1) 家庭及兒童福利 1,938人


(2) 社會保障 2,394人


(3) 安老服務 341人


(4) 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 866人


(5) 違法者服務 505人


(6) 社區發展 4人


(7) 青少年服務 18人


總共 6,066人



歷任社會福利署署長


  • G. T. Rowe 巴瑯(1957年—1966年)


  • 陶雅禮(1966年—1968年)


  • 魯佐之(1968年—1972年)


  • 李福逑(1968年—1973年)


  • 李春融(1974年—1981年)


  • 程尚文(1981年—1983年)


  • 湛保庶(1983年—1984年)


  • 陳方安生(1984年—1987年)


  • 黃錢其濂(1987年—1990年)


  • 簡德倫(1990年—1992年)


  • 冼德勤(1992年—1996年)


  • 梁建邦(1996年—2000年)


  • 林鄭月娥(2000年—2003年)


  • 鄧國威(2003年—2007年)


  • 余志穩(2007年7月1日—2009年8月14日)


  • 聶德權(2009年8月15日—2013年7月7日)


  • 葉文娟(2013年7月8日—)


綜合援助金


「綜援」是「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簡稱。綜援計劃的目的﹐是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綜援金」就是俗稱救濟金。


「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是「社會保障計劃」的兩大基本項目。在2016-2017財政年度,社會福利署得到的645億撥款中,71 % 即457億用於社會保障。在2017-2018財政年度,社會保障開支將躍增至521億。


在2016-2017財政年度,有23萬6千多宗綜援計劃受助人。其中包括14萬5千宗沒有資產、沒有謀生能力的老人,4萬多宗健康欠佳失去收入的人士,以及單親、低收入、失業人士。綜援金惠及申請人的家庭成員,也即有幾十萬香港窮人靠綜援金為生。


綜援金大致包括三類內容﹕標準金、補助金(包括:長期個案補助金、單親補助金 、社區生活補助金、交通補助金、院舍照顧補助金)以及特別津貼。視乎受助人具體情況決定發放內容。


由2017年2月1日起生效的標準金額,60歲以上的長者及健康欠佳人士為3,435元,家庭成員3,240元。60歲以下有謀生能力人士為2420元。


綜援金受助人必須是香港居民;或取得香港居民身分不少於一年;及在取得香港居民身分後,在香港總共居住滿一年新移民。申請人必須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為防止詐騙、隱瞞、漏報,因貪心而誤蹈法網,審查非常嚴格認真,近乎苛刻。


綜援金的申請手續方便快捷,申請人可親自前往或用電話﹑傳真﹑電郵或郵遞方式提出申請﹐或由其他機構轉介。在接到申請後﹐社會福利署會安排約見申請人和進行家訪﹐以查核實際情況及所提供的資料。如资料齐全,4 星期内完成一切手续。一經批准,自申請日起計的綜援金,就直接撥入申請人帳戶。申請過程完全免費,如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通過申訴機制提出覆核。對經幫人員有任何不滿,可直接向其上司投訴。



公共福利金


有別於服務赤貧、沒有年齡限制的受助人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的「綜援計劃」,「公共福利金計劃」是為嚴重殘疾或年齡在65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嚴重殘疾或年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




受惠對象的入息和資產略為放寬。年齡在70歲以上的香港居民,不設入息和資產限制。除長者生活津貼及廣東計劃的申請人之外,申請本計劃下發放津貼的人士均無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公共福利金計劃」包括普通傷殘津貼、高額傷殘津貼、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廣東計劃。


截至2017年5月,「公共福利金計劃」處理85萬個案,包括24萬年齡在70歲以上的「生果金」高齡津貼;45萬長者生活津貼;14萬3千傷殘津貼。


公共福利金計劃的申請人必須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及在緊接申請日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


(a) 普通傷殘津貼:現時每月金額為1,720元。


(b) 高額傷殘津貼:現時每月金額為3,440元。


(c) 高齡津貼,俗称「生果金」:年齡在70歲以上。現時每月金額為1,325元。


(d) 長者生活津貼:年齡在65歲以上,收入及資產沒有超過規定的限額,現時每月金額為2,565元。


(e) 廣東計劃:年齡65至69歲,收入及資產沒有超過規定的限額;及於領款期間繼續在廣東居留;現時每月金額為1,325元。



攜手扶弱基金





攜手扶弱基金



攜手扶弱基金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於2005年香港施政報告中宣布設立二億港元的基金。目的為推動社會福利界、商界和政府三方合作,建立伙伴關係,共同扶助弱勢社群[1]



參考資料




  1. ^ 二億元扶弱基金明春推出. 星島日報. 2004-12-11 [2012-03-10] (中文(香港)‎). 



外部連結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社會福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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