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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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城一幼儿园(寺旁)墙上的标语:“大家请说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化”。


推广普通话,简为推普,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中國大陸,由於使用官話人口相对佔比最多,而为了便於統治,及便於减少不同地区之间的社群差异,而所采取的一系列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社会应用推广的措施与行为等,[1]在中共建制下拥有其宪法所列明的法律地位。[2]其本意原本是為了預備完全廢除漢字,推行拼音文字(汉语拼音),實現「文字改革」,但最后改為推廣簡化字和漢語拼音。[3][4]目前,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主导普通话推广工作。[5]




中学校园中张贴的类似推广普通话的标签




目录





  • 1 历史


  • 2 相关法律规定


  • 3 官方觀點


  • 4 推廣措施

    • 4.1 普通话水平测试


    • 4.2 媒體推廣


    • 4.3 校园限制


    • 4.4 推普活动


    • 4.5 制定宣传口号



  • 5 地方政府措施

    • 5.1 廣西


    • 5.2 廣東

      • 5.2.1 廣州


      • 5.2.2 深圳


      • 5.2.3 佛山


      • 5.2.4 珠海



    • 5.3 浙江 杭州


    • 5.4 西藏



  • 6 積極推廣普通話城市


  • 7 普通话与地方语言的关系


  • 8 评价

    • 8.1 正面评价


    • 8.2 负面评价



  • 9 其他华语地区的普通话普及情况


  • 10 其他类似的推廣國語運動


  • 11 參見


  • 12 参考文献


  • 13 外部链接




历史


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中華民国开始系统化地推广国语。1913年,中国读音统一会制定了“国音”系统,它的特点是“京音为主,兼顾南北”,具有入声,史称“老国音”。当时对国语标准音存在争论。一派支持国音,即主张“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另一派支持京音,即主张“纯以北京话为标准”。1920年,南京高师英文科主任张士一发表《国语统一问题》,主张以北京音为国音标准,这个主张得到认可。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决定成立“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并确定采用北京语音作为标准,称为“新国音”。1932年5月,中华民国教育部正式发布以新国音为准《国音常用字汇》,并指出“所谓以现代的确北平音标准音者,系指‘现代的北平音系’而言,“并非必字字尊其土音”。这标志着现代汉语标准语第一个系统——国语系统的正式形成。[6]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国语被改名“普通话”,取其普遍共通之意。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在北京举行,确立了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7]195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该文件明确对普通话做了规定,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1994年,推出普通话水平测试。2000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7]



相关法律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以其憲法基礎,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作为具体的法律来主导推行推廣普通話運動[8]。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列明:“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与普通话相关的条文如下:


  • 第二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 第三条:“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 第四条:“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 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 第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 第十三条:“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 第十九条:“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 第二十条: “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官方觀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观点,其认为推广普通话促进了经济、教育、文化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将实现“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9]



推廣措施



普通话水平测试



为了与推广普通话相适应,政府推出了普通话水平测试。[10]普通话水平测试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领导,由各省市相关单位实施。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级六等,即一甲、一乙、二甲、二乙、三甲、三乙,其中一甲为最高等级。通过测试,应试者可以获得对应的普通话水平证书。[11]截至2009年,中国大陆已有逾3000万人次参加此项考试。[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公务员应使用普通话,[13][14]一般要求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水平。[15]


对于教师岗位,一般需要达到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16]


对于商业、邮政、通信等服务性行业,对于普通话的使用也有相关的法规。[17]



媒體推廣


广电总局在2000年到2014年多次发出专项通告,限制和打壓地方广电媒体使用方言,比如禁止译制片使用方言,压缩和减少地方方言节目。除广东、闽南地区、上海等少数地方外,全国绝大部分省市方言媒体都非常少,并且播出时段,范围都受限制。例如,上海的上海话节目仅限于少数广播电视节目,理由是“普通话水准下降,方言土语泛滥”。[18][19][20]


在廣東省珠三角地區,1980年代因考慮到鄰近港澳地區,要與香港電視節目競爭,加強「政治宣傳」,當局才特別批准南方卫视、廣東電視珠江频道及珠三角地区的廣州電視台、佛山电视台等本地频道使用粵語廣州話[21][22],而並不是出於對本土文化、語言、生活習慣等範疇保育與傳承的考慮。



校园限制


中國比如部分地方和城市,如果有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方言,会被扣“操行分”,影响班级评比。[23]



推普活动


经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4]。此外,各地不定期的举行各类普通话比赛。[25][26]



制定宣传口号


中國各地的推普口號層出不窮,更不時向民眾徵集推普口號。



地方政府措施



廣西


广西自古就是多语言地区,因地域關係粤语曾影响甚大。后来,广西自治区政府致力使用行政手段在东南部多个城市实行“推普”政策,在1996年率先把南宁市和梧州市公共汽车的南宁白话(粤语的分支)报站取消,南宁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全部禁止粤语,使民众在媒体广播方面也没有了可以借鉴的语言环境。[27]南宁当局也在学校和工作单位内宣传污名方言“粗鄙”,使用普通话“文明”。在2001年取消南宁市和2002年取消北海市(市区)的广东电视台珠江频道(珠江台)。


2010年底,广西电台经济广播已播出18年粤语白话节目被完全取消。2012年10月,珠江台在梧州市被广电总局禁播。同年12月28日起,广西部分地区有线电视中的广东南方电视台卫星频道(TVS-2)亦突然停播。现在在广西东南部粤语区,粤语已经被边缘化,省府南宁的粤语已经成为濒危语言,取而代之的是带有粤语、壮话混杂口音的“南宁普通话”。而南宁最本土的方言—平话在普通话和粤语的双重打压下,更加被边缘化。



廣東



參見:撐粵語、廣東新聞頻道等




廣州一間中學大門口上的宣傳標語「講普通話,寫規範字」。


廣東省普通話教育的高潮是隨國務院1956年《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始,當年7月,廣東省教育廳發出通知, 第一次把普通話教學列入廣東中小學教育工作的內容[28]。1982年上半年,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就要求廣東電臺加强推普工作,組織語言專家編寫推廣普通話的廣播稿,在電臺開設《廣東人怎樣學好普通話》的講座,還先后以省委的名义发了两个文件,规定县以上的党代会等大型会议必须讲普通话[29]。其花費大量人力、財力,推普力度可算首屈一指[30]。退休后的任仲夷在1999年為書題詞時更放言[31]





广东省在2011年底发布《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对教育、政府公共服务、公共地方标识、电视广播的语言、中文字及拼音译名的使用等提出诸多限制,例如禁止学校教授“方言”。


而由2010年開始,當局著力撤銷廣東新聞頻道的粵語廣播,鑑於地方公眾強烈反彈而迂迴多年未完全廢止粵語廣播,經歷2014年的粵普廣播「梅花間竹」安排,到2016年元旦「全新改版」開始以普語全面主導頻道廣播,不再理會地方公眾意見強硬施行「推普廢粵」政策。



廣州





石室聖心大教堂使用多年的英文名稱「Sacred Heart Cathedral」被當局改成其認可的以普通話發音的漢語拼音拼寫「Shi Shi」。[32]


广州市在1980年代开始,逐渐禁止学校教师使用广州话进行母语教学,改为所有科目必须统一普通话,学校亦不另外设置单独的粤语课程。此举导致年轻一辈不会说,不愿说或者说不准粤语的人数大增。这种灭绝性的推普,引起很多人的不满。前廣州市市長黎子流更不遺餘力推廣普通話,並獲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推普獎章」。


交通工具方面,广州地铁曾多次以各种藉口减少粤语报站的时长,甚至在某路线的车厢广播中完全取消。直至今日,其在车厢内的粤语报站仍然非常短,与普通话的广播时长不对等,另外即使使用粵語廣播,其用語也存在大量的直譯問題,如「尾班車」變成「末班車」等;广珠城际铁路在2011年4月开通後不久即取消了粤语广播,直到2012年12月31日开通珠海站後才恢复。



深圳


1980年代初,深圳建立經濟特區,各地移民湧入,由於深圳歷史上與廣州及香港一樣以粵語為強勢,初期廣東籍包括潮客族群的深圳人均以粵語為深圳的通行中心語言,而外省移民亦應生活所需,跟隨融入粵語氛圍,原來本地的客家話以及本土的粵語莞宝方言就相對弱勢。當局不樂見本土語言主導大勢,在1988年,時廣東省委第一書記任仲夷、廣東省僑聯主席蟻美厚等主張採取強硬措施,大力推廣普通話。深圳還專門成立深港語言研究所,對深圳的語言生活進行了大量的調查研究,提出用普通話統一深圳語言的戰略方針。在大力執行推普工作下,扭轉粵語原本作為深圳中心通行語言的情勢[33]。由於強行推普衝擊,現時在许多较大的公众场合,普通话皆为主导语言,由于香港未有強力推普干擾,因此粤语仍可以維持一定的地位。[34]



佛山


2014年7月,广东《南方都市报》报道,佛山市在召開「迎接廣東省二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動員會中,推出相關「規範語言文字使用」方案,其中規定普通話要成為黨政機關主要工作、會議用語,如有機關不要求公務員說普通話將被扣分;能貫徹開會和公務活動用普通話交流,可獲加分。另外,除地方曲艺及广电部门特批的地方電台、電視台80%以上節目需用普通話,新聞一旦出現方言主持或採訪,就要扣分。方案還要求幼稚園、小學的校園語言,在教學、其他活動和交流中都要用普通話,否則將扣分。此举一出,引发网民的反对及对扼杀本土文化、打压粤语生存空间的担忧。广州名嘴陈扬在微博上对此事评论道:“普语与各地方语种应同体共存共荣而不是非此即彼你死我活。和有口,谐有言。”[35]而报道该消息的《南方都市报》其后已删除相关报道。[36]



珠海


珠海市在2000年代取消了珠海电视台的粤语新闻。[37]2011年甚至把公共汽车的粤语报站也被取消,直到民众通过各种方式投诉才在2012年8月恢复。[38]



浙江 杭州


吳語杭州话在浙江省杭州市的发展情况也不容乐观,部分本地小学生已经不会讲杭州话。目前,杭州的一些小学也开展了杭州话兴趣课[39][40]。这引起了大范围的讨论,学校开展此课程的原因是考虑有三点:一是会说杭州话的孩子不多;二是文化融合中,对地方文化,方言作为一种非物质遗产,应该得到保护;三是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兴趣课里将它加以提倡。



西藏


西藏政府在推行普通话的同时,限制藏文教育。[41]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在2018年2月发布的《关于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中,将“保护母语(藏语)”定性为反动思想,被指“与各类非法组织关系密切、相互勾结”,要求向公安机关举报。[42][43]



積極推廣普通話城市


普通話評比[44]


  • 廣東惠州、梅州

  • 廣西南寧

  • 浙江寧波

  • 安徽合肥


普通话与地方语言的关系


对于推广普通话与地方语言二者之间存在争论,许多人认为推普会导致地方语言消失。[45]有人认为,保护方言属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于推普[46]。但也有人认为,保护方言与推广普通话相辅相成,并不矛盾。[46]



评价



正面评价


  1. 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有利于克服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普通话的客观需求日益迫切,推广普及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有利于促进人员交流、商品流通和建立统一的市场。

  3.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方言的国家,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的交流,维护国家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4.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语言文字能力是文化素质的基本因素,推广普及普通话是大陆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5. 信息技术水平是衡量国家科技水平的标志之一。语言是最主要的信息载体,语言文字规范化是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水平的先决条件。推广普及普通话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有利于推动中文信息处理的发展和应用。[47][48]


负面评价




在中国大陆,普通话具有标准汉语的法定地位。由政府保障其推广使用,具有天然优势。而中国现存的自然语言又十分丰富,部分语言又处在发展活跃期。推广普通话与现存自然语言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冲突。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确立普通话地位的同时也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49],但是宪法并无明确其他地方语言的法律定位与相关权利保证,使得矛盾集中体现在推广普通话与汉语方言保护方面。而地方语言的湮灭不利于地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50]


在推广普通话的影响下,相当多地区出现年轻一代自认普通话为母语,自己地方原语言不擅长使用、不当作第一语言的状况。[51]很多地区甚至出现了以普通话“通用”为由,压制当地原通用语言通行的极端情况[52]


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7條表明語言上的「少數人」同樣享有「使用自己的語言的權利」,但是截止201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尚未批准该公约[53][54]



其他华语地区的普通话普及情况




  • 中華民國政府(中國國民黨)過去長期執政時在臺灣強推國語運動,甚或用激烈政策(如《廣電法》22 條限制電台使用地方語言比例)推行國語,並使之成為台灣人的生活語言。台湾的国语运动已使絕大部分台灣人掌握國語(有估計約 90%),如台灣不少大都市的車站,國語的使用程度超過40%[55]。臺灣雖然已經廢除國語運動、改行推廣母語,但是國語取代母語的趨勢仍然無法停止;許多年輕人的母語變成國語,[55]尤其以客家、原住民與外省族群的年輕世代中更加明顯,而原本臺灣漢人主流方言臺灣話亦面臨大量年輕人不通曉、或長期被非臺語族群汙名化,而瀕危。現代臺灣社會大量缺乏閩南語、客家語與原住民語的使用環境,大多數人以北京話、外語為第一、二的溝通語言,加上政府語言政策顢頇、主流社會仍受國語、國語文用字習慣影響,而使傳統母語、俗語文加速式微。有鑑臺灣人母語能力一代一代地變差,近十多年來,本土社團不斷推行,許多台灣母語也有相關的考試、認證和政策。然而,仍有學者預估,連臺灣最強勢的本土語言臺灣話,也恐於21世紀消失[56]
  • 香港大部分學校的中文科用母語粵語教學,其他科目也大多使用粵語或英語教學,另設普通話語言科(普通話科)讓學生學習普通話。香港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於2007年通過撥款2億港元,在香港中小學推行「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普教中)計劃,預計有160間學校參與。[57]語常會主席田北辰稱如果學校有足夠的師資和專家支援等條件,使用普通話教中文,能使學生「我手寫我口」,有助改善學生的寫作能力,[57]但有人質疑「普教中」的教學成效,[58]有小學校長認為普教中「不是用最熟悉的母語去學,事倍功半」,「是為了經濟利益與政治因素,卻可能不利於學生的全人發展」。[59]
    • 由香港教育學院出版的《用普通話教中文的問與答》一書中可見,一般家長覺得普教中能改善中文寫作,可能只是心理作用: 在培道小學發現,用普通話學習中文的學生,相比以粵語學習的正常學生,前者上學期中生成績差1.49分,下學期則相差2.36分[60]

    • 有任教普通話的老師坦言,學習語言首重了解,但是粵語環境下,要用第二種語言去學習中文,會令學童十分混淆,影響理解。該名老師亦指出,普通話並不等同書面語,例如普通話中有「兒化韻」的現象,舉例「早點」和「早點兒」,意思已有很大的分別(前者是指早餐,後者是指提早),但書面語卻很少把兒字也寫出來[61]

    • 本地以粵語為母語的香港人一般不會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普通話溝通(通常只會在跟大陸人和台灣人打交道的時候才會用到)。部份內地新移民基于日常生活環境或希望更融入香港的生活,亦轉用粵語交流。香港一般中文文件通常以語體文撰寫,能以普通話或粵語唸讀;但香港民間尤其是網絡上、報紙和雜誌的部分文章等,也廣泛存在着僅能以粵語表達的粵語字,以及只能用粵語表述的用語(粵語白話文),形成了一種獨有的香港本土文化。

    • 在香港音樂中,不少流行樂曲有普通話(國語)、粵語兩種版本,但國語歌曲一般會在台灣錄製,或採用台灣國語版本。

    • 香港的電視節目中,雖然有許多廣東話發音的節目,但電視字幕仍以語體文顯示。



  • 澳門在澳葡時期,官方語言雖為葡語,但葡語在澳門民間並不廣泛(只有澳門土生葡人和政府官員使用),且葡語在世界上流通程度不如英语,故澳門民間仍以粵語為主要語言,與香港一樣以英語為第二語言。1999年澳門回歸後,中國政府才開始在澳門推廣普通話。但澳門方面也跟同樣以粵語為主要語言的香港一樣,粵語字仍在澳門坊間經常使用。


  • 新加坡在建國後雖然以英語為第一語言,但也积极推广华语,不过主要對象是佔大多數的華人,新加坡英语的影响力没有动摇。講華語運動推行了30年後,雖然用方言(新加坡最主要的華語方言是福建話及潮州話)的人數大減,可是當中很多人卻是改為使用英語。[62](因為新加坡方言眾多,除了華語外,還有馬來語、泰米爾語等,新加坡當局為了統一方言而推廣英語。)

  • 在馬來西亞,作為第二大族群的馬来西亚華人的主要語言基本上還是華語,然而,家庭與社會的結構變遷、國家語言政策(馬來西亞政府以馬來語和英語為官方語言),甚至是語言之間的競爭,都讓溝通語言的選擇出現不小的變化。


其他类似的推廣國語運動




法国欧西坦大区艾居阿泰比阿塔洛一所小学内的标语“Parlez-Français, soyez propres”(讲法语,讲卫生)。




意大利威尼斯大区圣焦万尼卢帕托托的一个威尼斯语标识“Struca el boton”(按按钮)。标准意大利语为“Premi il pulsante”。


在大中華區域以外的國家和地區也出现过类似“推普”的推行国语现象。法国消灭土语(Patois,含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运动持续了两百多年,直至1960年才停止。其中在布列塔尼大区的小学中出现了“不准随地吐痰,不准讲布列塔尼语”这样的宣传口号[63]。法语推广运动的强制性和校园内措辞不当的标语让欧西坦人对祖先语言文化产生了羞耻感(Vergonha英语Vergonha)。除因德语影响而较为强势的阿尔萨斯语外,目前法国各种土语已经式微。日本在北海道实施的纯日语教育,使得与其他语言无联系的阿伊努语至2007年仅剩十位使用者[64],且年轻一代对阿伊努人并不存在身份认同[65]。然而,在意大利推行以托斯卡納語为基础的标准意大利语运动中,当地方言并未被禁止,因而出现了双层语言的现象。如在威尼斯,标准意大利语为上层语言,而威尼斯語则为下层语言。



參見


  • 中文熱

  • 普教中

  • 現代標準漢語

  • 方言保護

  • 语言帝国主义

  • 國語家庭

  • 方言札

  • 語言轉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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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偉大領袖毛主席在一九五一年指示我們:『文字必須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毛主席又指出,漢字的拼音化需要做許多準備工作,在實現拼音化以前,必須簡化漢字,以利目前的應用。一九五八年,毛主席還指示我們:『一切幹部要學普通話。』毛主席的這些指示,是我國文字改革的指導方針。」摘自署名文華的文章〈文字必須改革〉,刊於《人民日報》1973年7月6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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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北京市2010年内实现9成公务员普通话达标


  14. ^ 陕西商洛要求50岁以下公务员讲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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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 推广普通话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195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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