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國籍
Clash Royale CLAN TAG#URR8PPP
个人的法律地位 |
---|
概念 |
|
類別 |
|
社會政治學 |
|
多重國籍,是指一個人同時具有多於一個國家的國籍,例如同時具有兩個國家的國籍(在此情況下又可稱之為雙重國籍)。
目录
1 產生原因
1.1 出生
1.2 婚姻
1.3 歸化
2 法律身份
3 目前承认雙重國籍的國家
3.1 亚洲
3.2 欧洲
3.3 北美洲
3.4 南美洲
3.5 大洋洲
3.6 非洲
4 目前不承認且不容許公民擁有雙重國籍的國家
4.1 亞洲
4.2 欧洲
4.3 中美洲
4.4 南美洲
5 參考資料
產生原因
出生
有的國家根據出生地主義(屬地主義)[1],有的國家根據血統主義(屬人主義)[2],假如僑民所有的子女,一出生就會同時具有雙重國籍,或者父母的國籍不同,而使出生的兒童擁有雙重國籍。部份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允許此情形的未成年人在成年之前擁有雙重國籍。[3]
婚姻
有些國家的法律規定,本國男子與外國女子結婚,外國女子自動獲得本國國籍;而女子所屬國的法律又規定,因與外國人結婚,並不喪失本國國籍,則該女子就獲得了雙重國籍,反之亦然。[4]
歸化
歸化程序在很多國家一般不會影響申請人先前的國籍,但有些國家的國籍法雖規定歸化時需提出放棄或喪失原有其他國家國籍證明,但若在因非可歸責當事人事由下,此類人士仍具有雙重國籍。[5]此外,也有歸化外國後,卻遲遲未向出生國提出放棄原有國籍者,有可能因為法律疏失,甚至又申辦護照,於是暫時非法享有雙重國籍。
法律身份
理論上雙重國籍人在國際上會得到不僅一個國家的保護,但根據國際實踐,以及1930年海牙國籍法公約第五條規定:具有一個以上國籍的人,在第三國境內,應被視為只有一個國籍,第三國在不妨礙適用該國關於個人身分事件的法律以及任何有效條約的情況下,就該人所有的各國籍中,應在其領土內只承認該人經常及主要居所所在國家的國籍,或者只承認在各種情況下似與該人實際上關係最密切的國家國籍。
在其國籍之一的國家内部,雙重國籍人一般只被當該國公民對待。例如甲國要求公民服兵役,那麼同時擁有甲、乙國籍的人在甲國境内不能因其乙國國籍而免服兵役。[6]有些國家雖承認雙重國籍,但其法律規定不允許公務員或公職人員在任職期間擁有雙重國籍。[7]
1930年4月12日訂於海牙之《國際聯合會國籍法公約》:
第2條
關於某人是否隸屬某特定國家國籍之問題應依該國之法律以為斷。
第3條
除本公約另有規定外凡有二個以上國籍者各該國家均得視之為國民。
第4條
國家關於本國人民之兼有他國國籍者對於該第二國不得施外交上之保護。
第5條
在第三國之領土內有一個以上之國籍者應視為只有一個國籍,在不妨礙該國關於身份事件法律之適用及有效條約等範圍之內,該國就此人所有之各國籍中應擇其通常、或主要居所所在之國家之國籍、或在諸種情形之下似與該人實際上關係最切之國家之國籍,而承認為其唯一之國籍。
第6條
有一個以上國籍之人而此等國籍非自願取得者經一國之許可得放棄該國之國籍但該國給與更優出籍權利之自由不在此限倘此人在國外有習慣及主要之居所而適合其所欲出籍國家之法定條件者前項許可不應拒絕。
目前承认雙重國籍的國家
亚洲
国家/地区 | 备注 |
---|---|
巴勒斯坦 | |
菲律賓 | |
格鲁吉亚 | |
黎巴嫩 |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公民原則上不允許雙重國籍,外國人歸化中華民國籍須放棄原國籍(特殊功勳者及高級專業人才除外)[來源請求]。然而依國籍法,中華民國公民喪失國籍須經內政部許可,實際中不存在強制要求放棄國籍的情況。在臺灣具有戶籍者不得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否則會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份,導致實際上無法繼續使用中華民國護照。[8]但對香港(含英國國民(海外))和澳門則無限制。另,雙重國籍者不得擔任「元首、政府官員、公務員、陸海空軍將官」。 |
香港 | 默認雙重國籍;香港主權移交後,所有出生在中國領土且具有中國血統的人士不論其意願自動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9];若擁有外國國籍人士未向入境事務處申报国籍变更,則在中国領土內不承認其外國國籍,沒有該國對其的領使保護權;雙重國籍者不得參選行政長官,不得擔任局長級以上的職位,擁有雙重國籍的立法會議員不可超過整體議員五分之一。主要是英國國民(海外)(350萬以上)、英國(20萬以上)。 |
澳門 | 默認雙重國籍;澳門主權移交後,所有出生在中國領土且具有中國血統的人士不論其是否擁有葡萄牙國籍均自動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0];其中因擁有中葡雙重血統而取得葡萄牙國籍者亦然;若擁有外國國籍人士未向身份證明局申報國籍變更(緊接回歸時擁有葡籍者則爲“國籍選擇”手續),則在中国領土內不承認其外國國籍,沒有該國對其的領事保護權;行政长官不得在任期内具有外国居留权。[11]主要是葡萄牙(10萬以上)。 |
以色列 | |
土耳其 | |
叙利亚 | |
约旦 | |
巴基斯坦 | (有條件承認,英國等19個國家) |
泰國 | |
越南 | (自2009年容許) |
柬埔寨 |
欧洲
国家 | 备注 |
---|---|
阿尔巴尼亚 | |
愛爾蘭 | |
比利時 | |
冰島 | |
保加利亚 | |
波蘭 |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有条件承认) |
丹麥 | |
俄羅斯 | (與阿布哈兹,南奥塞梯公民。其餘的必須第一時間報案) |
法国 | |
芬兰 | |
卢森堡 | |
羅馬尼亞 | |
馬爾他 | |
葡萄牙 | |
瑞典 | |
瑞士[12] | |
塞爾維亞 | (並不包括科索沃) |
賽普勒斯 | (並不包括北塞浦路斯) |
匈牙利 | |
義大利 | |
英國 |
北美洲
国家/地區 | 备注 |
---|---|
格陵兰 | (隸屬於丹麦) |
加拿大 | |
墨西哥 | |
巴巴多斯 | |
多米尼克 | |
哥斯达黎加 | |
千里達及托巴哥 | |
牙买加 | |
薩爾瓦多 |
南美洲
国家 | 备注 |
---|---|
哥伦比亚 | |
委內瑞拉 | |
玻利维亚 | |
厄瓜多尔 | |
秘魯 | |
智利 | |
巴西 | |
阿根廷 | 阿根廷公民無法取消阿根廷國籍 |
乌拉圭 | |
巴拉圭 |
大洋洲
国家/地區 | 备注 |
---|---|
澳大利亚 | (2004年后承认双重国籍,但政府官員及擔任公職者不得擁有[13]) |
新西蘭 | |
萨摩亚 | |
庫克群島 | (是新西蘭聯繫邦) |
所罗门群岛 | |
關島 | (美國屬地) |
新喀里多尼亞 | (法國屬地) |
法屬玻里尼西亞 | (法國屬地) |
皮特凯恩群岛 | (英國屬地) |
瓦利斯和富圖納 | (法國屬地) |
纽埃 | (是新西蘭聯繫邦) |
托克勞 | (新西蘭屬地) |
美属萨摩亚 | (美國屬地) |
北馬里亞納群島 | (美國屬地) |
马绍尔群岛 | |
帛琉 | |
瑙鲁 | |
基里巴斯 | |
斐济 | |
汤加 |
非洲
国家/地區 | 备注 |
---|---|
埃及 | |
刚果(布) | |
刚果(金) | |
摩洛哥 | |
喀麦隆 | |
衣索比亞 | |
索馬利亞 | |
亞速群島 | (葡萄牙屬地) |
馬德拉 | (葡萄牙屬地) |
厄立特里亚 | |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 |
吉布提 | |
乌干达 | |
加彭 | |
赤道几内亚 | |
阿尔及利亚 | |
突尼西亞 | |
苏丹 | |
布隆迪 | |
贝宁 | |
多哥 | |
利比亞 | |
几内亚 | |
几内亚比绍 | |
加纳 | |
科特迪瓦 | |
乍得 | |
卢旺达 | |
南非 | |
奈及利亞 | |
冈比亚 | |
马里 | |
布吉納法索 | |
佛得角 | |
塞拉利昂 | |
利比里亚 | |
加那利群島 | (西班牙屬地) |
安哥拉 | |
塞内加尔 | |
塞舌尔 | |
纳米比亚 | |
斯威士兰 | |
模里西斯 | |
马达加斯加 | |
留尼汪 | (法國屬地) |
聖赫勒拿 | (英國屬地) |
賴索托 |
目前不承認且不容許公民擁有雙重國籍的國家
亞洲
国家 | 备注 |
---|---|
阿富汗 | |
阿曼 | |
阿塞拜疆 | |
朝鲜 | |
哈萨克斯坦 | |
吉尔吉斯斯坦 | |
老挝 | |
马来西亚[14] | |
蒙古 | |
孟加拉国 | |
緬甸 | |
尼泊尔 | |
日本[15] | 只限22岁以下的公民擁有外國國籍(因日本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需奉行一個中國的原則,無法正式承認中華民國國籍,所以中華民國國籍除外) |
沙烏地阿拉伯 | |
斯里蘭卡 | |
乌兹别克斯坦 | |
新加坡 | (只限22岁以下的公民擁有外國國籍) |
葉門 | |
伊朗 | |
印度 | |
印尼 | (只限18岁以下的公民擁有外國國籍, 年滿18歲需要在3年內選擇一個國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16] | |
韩国 | (有條件承認,主要是外國及南韓跨國婚姻中的子女、因外國出生獲得雙重國籍的人士) |
欧洲
国家 | 备注 |
---|---|
爱沙尼亚 | |
奥地利 | (有条件承认,對奧地利有特殊貢獻者)[17] |
白俄羅斯 | |
德國 | (有条件承认,2011年方允許雙重國籍)[18][19] |
荷蘭 | (有条件承认) |
捷克 | |
克罗地亚 | |
拉脫維亞 | |
立陶宛 | |
摩尔多瓦 | |
挪威 | |
烏克蘭 | |
西班牙 | |
希臘 | |
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 | 俄罗斯公民权除外 |
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 | 俄罗斯公民权除外 |
中美洲
国家 | 备注 |
---|---|
古巴 | |
尼加拉瓜 | |
危地马拉 |
南美洲
国家 | 备注 |
---|---|
玻利维亚 | |
圭亚那 |
參考資料
^ 例如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 例如中华民国國籍法 (民國89年)(2000年)版以來歷次版本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日本《国籍法》第2條第1項、大韓民國《國籍法》第2條第1項。
^ 例如日本《国籍法》第14條、大韓民國《國籍法》第12條第1項。
^ 例如中华民国國籍法 (民國18年)(1929年)版第二條第一款。
^ 例如中华民国國籍法 (民國89年)(2000年)版以來歷次版本第九條但書、《国籍法》第5條第2項、大韓民國《國籍法》第10條第2項第5號。
^ 例如中华民国兵役法 (民國89年)(2000年)版以來歷次版本第三十六條第六、七款。
^ 例如中华民国國籍法施行條例第十條以及國籍法 (民國89年)(2000年)版以來歷次版本第二十條
^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8757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一條: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門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一條:凡具有中国血统的澳门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澳门)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不论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证件或身份证件,都是中国公民。凡具有中国血统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葡萄牙共和国国籍。确定其中一种国籍,即不具有另一种国籍。上述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选择国籍之前,享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权利,但受国籍限制的权利除外。
^ [1]
^ 地區:歐洲地區 國家:瑞士(Switzerland).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8-28].
^ 副總理陷雙重國籍風暴 澳洲恐提前大選
^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二节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与第二款
^ 日本国籍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 Dual Citizenship Archive.is的存檔,存档日期2012-07-23, Austrian Embassy, Ottawa, Canada.
^ 德国哪些人拥有双重国籍?. 德國之聲. 2016-08-19 [2016-08-19].
^ Dual Citizenship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02-25., German Embassy, Ottawa, Can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