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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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行政部門除首長行政長官外,由第一層司長、第二層決策局、第三層部門所組成。另外少部分機構,如廉政公署、申訴專員公署和審計署等直屬行政長官。
目录
1 組織架構
1.1 司長
1.2 政府總部
1.3 部門
2 歷史
2.1 1997年主權移交後決策局變遷
3 注释
4 参考文献
4.1 引用
4.2 来源
5 外部链接
6 参见
組織架構
司長
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和律政司司長,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負責制訂最主要的政策;屬於「主要官員」,任免皆須由行政長官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
政治助理:蕭嘉怡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
政治助理:何翠萍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
政治助理:不設
律政司司長不設司長政治助理
政府總部
決策局(又稱為政策局)首長為局長,也是「主要官員」,職能類似英國政府部長,負責制訂、統籌及檢討特訂範籌,如衞生、運輸、保安等的政策,和監督屬下執行部門的工作;所有決策局又共同組成政府總部。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2年7月1日實行問責制之前,所有決策局均只向政務司司長或財政司司長負責;實行問責制後,改為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2005年10月12日新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在他首份施政報告中又改為決策局先向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匯報,二人才再向行政長官匯報。
「三司十三局」是司長及決策局的統稱,2015年11月19日之前是「三司十二局」。自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於2007年7月1日實施主要官員問責制起,傳媒便開始使用此稱謂[1][2][3][4]。
由政務司司長領導 | |||
---|---|---|---|
決策局 | 局長 | 副局長 | 政治助理 |
公務員事務局 | 羅智光 | 不設 | 不設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聶德權 | 陳帥夫 | 吳璟儁 |
教育局 | 楊潤雄 | 蔡若蓮 | 施俊輝 |
環境局 | 黃錦星 | 謝展寰 | 區詠芷 |
食物及衞生局 | 陳肇始 | 徐德義 | 鄭守崗 |
民政事務局 | 劉江華 | 陳積志 | 黎穎瑜 |
勞工及福利局 | 羅致光 | 徐英偉 | 馮興禮 |
保安局 | 李家超 | 區志光 | 劉富生 |
運輸及房屋局 | 陳帆 | 蘇偉文 | 符傳富 |
由財政司司長領導 | |||
---|---|---|---|
決策局 | 局長 | 副局長 | 政治助理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邱騰華 | 陳百里 | 馮海容 |
發展局 | 黃偉綸 | 廖振新 | 馮英倫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 劉怡翔 | 陳浩濂 | 楊寶蓮 |
創新及科技局 [註 1] | 楊偉雄 | 鍾偉強 | 張曼莉 |
部門
部門是政府政策的執行基層單位,通常稱為「署」(如卫生署),或「處」(如香港警務處),極少數稱為「局」(如稅務局)或「辦公室」(如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及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當中大部份向所屬的決策局局長負責,有的直接向司長負責(如行政署向政務司司長負責),亦有的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如廉政公署和審計署)。當中部份部門之主管(如入境事務處處長、警務處處長等)也屬於「主要官員」。
歷史
香港政府一直至1970年代初依然是兩層架構,部門直接向布政司負責;布政司署雖然有負責研究相關政策之官員,但職位比部門首長低,部門首長往往堅持要與布政司討論,事無大小均由布政司決定,造成行政效率低下。為此時任港督麥理浩委任麥健時顧問公司尋找對策。該公司於1972年發表《麥健時報告書》,建議之一就是將權力下放,在布政司和部門之間加入「決策科」,負責制訂政策,並由各有關部門負責執行[5]。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後,政府部門架構大致承襲英治時期,只是名稱有所變動,主要是將原「布政司署」改稱為「政府總部」;「決策科」改稱為「決策局」、「資源科」改稱為「資源局」。其時共有13個決策局及2個資源局,決策局分別為政制事務局、教育統籌局、規劃環境地政局、運輸局、工務局、衞生福利局、民政事務局、房屋局、 保安局、工商局、文康廣播局、經濟局及財經事務局;兩個資源局分別為公務員事務局及庫務局。其後部份部門曾被整合,當中較重要的是1998年成立新的決策局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及解散文康廣播局;和2000年成立的環境食物局,規劃環境地政局改名為規劃地政局及將市政總署及區域市政總署解散,並以新成立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和食物環境衞生署取代。
2002年7月1日,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實施主要官員問責制,決策局首長棄用以公務員晉升的方式,改用政治任命,局長須承擔政治風險;而則原局長改稱常任秘書長,維持公務員擢升的原則。決策局因此被徹底重組,重新設立11個決策局,外界將之與三位司長合稱「三司十一局」。當時的十一局包括公務員事務局、政制事務局、教育統籌局、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卫生福利及食物局、民政事務局、房屋及規劃地政局、 保安局、工商及科技局、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被批評得較多的是這些決策局的重組方式,例如將原來關係不大的環境及運輸合於一局;外界普遍認為這是由於2001年環境保護署否決九廣鐵路的落馬洲支線穿過塱原濕地,董為免類似的尷尬情況再出現,於是將兩個相關部門置於同一局長之下。董建華自己也承認決策局合併的方式「不太科學」。[來源請求]
到了2007年7月1日,曾蔭權在200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中連任行政長官,決策局輕微改動,重組成12個決策局,新增決策局為發展局,外界改稱為「三司十二局」。
其後在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後,當時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提出「五司十四局」,其中為政務司司長及財政司司長各設立一名副司長、新設文化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改組為科技及通訊局和工商及產業局;發展局和運輸及房屋局,則改組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及運輸及工務局[6]。但在立法會會議中,否決提早審議架構重組,使新班子未能在同年7月1日以新架構就職[7]。
事隔一年半後,梁振英於2014年度施政報告內重提架構重組方案,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分拆出創新及科技局。創新及科技局於2015年11月20日正式運作。外界改稱為「三司十三局」。
1997年主權移交後決策局變遷
政策範疇 | 1997年7月1日 | 1998年4月9日 | 2000年1月1日[註 2] | 2002年7月1日[註 3] | 2007年7月1日[註 4] | 2015年11月20日 |
---|---|---|---|---|---|---|
教育 | 教育統籌局 | 教育統籌局 | 教育局 | |||
勞工 |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 | 勞工及福利局 | ||||
福利 | 衞生福利局 |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 | ||||
醫療衞生 | 食物及衞生局 | |||||
食物及環境衞生 | (臨時市政局、臨時區域市政局) | 環境食物局 | ||||
環境 | 規劃環境地政局 |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 | 環境局 | |||
規劃地政 | 規劃地政局 |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 | 發展局 | |||
房屋 | 房屋局 | 運輸及房屋局 | ||||
運輸 | 運輸局 |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 | ||||
工務 | 工務局 | 發展局 | ||||
科技 | 工商局 |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 | 工商及科技局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創新及科技局 | |
通訊及廣播 | 文康廣播局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
工業及商業 | 工商局 | |||||
經濟 | 經濟局 |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 | ||||
財經金融 | 財經事務局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 ||||
庫務 | 庫務局 | |||||
民政 | 民政事務局 | 民政事務局 | ||||
文化及康樂 | 文康廣播局/(臨時市政局、臨時區域市政局) | |||||
政制 | 政制事務局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
保安 | 保安局 | |||||
公務員 | 公務員事務局 |
註:除主要政策範籌外,尚有其他細微工作調整,請參閱有關決策局條目。
注释
^ 2015年11月20日起正式運作
^ 臨時市政局及臨時區域市政局解散。
^ 董建華連任行政長官,推行政治委任制度(高官問責制)。
^ 曾蔭權連任行政長官。
参考文献
引用
^ 一貼睇晒首批副局政助名單 蔡若蓮入教育局,東方報業集團網站,2017-08-01
^ 副局政助揭盅11新面孔,東方日報,2017-08-02
^ 副局政助名單出爐 紅底蔡若蓮任教育副局 勢推洗腦國教 教協轟林鄭摧毀互信,蘋果日報,2017-08-02
^ 再委3名政助副局 陳積志施俊輝明日履新,網站,2017-08-22
^ http://www.legco.gov.hk/yr01-02/chinese/hc/sub_com/hs51/papers/hs510507cb2-1822-3c.pdf
^ 候任行政長官與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新聞公報,政府資訊中心,2012年5月4日
^ 優先處理政府重組架構決議案遭立法會否決,香港電台,2012年6月2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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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页
政府公布主要官員名單,香港政府新聞公報,2007年6月23日
外部链接
回歸前的組織圖 1 2 3- 「三司十一局」組織圖(2002年—2007年)
- 「三司十二局」組織圖(2007年—2015年)
梁振英建議的「五司十四局」組織圖(2012年) 立法會財委會討論文件 1 2-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圖「三司十三局」(2015年—)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及有關機構網站
- 香港主要官員
- 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名單
参见
- 常任秘書長
- 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首長
- 香港政府決策科局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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