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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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the Honourable
Priscilla Leung Mei-fun
梁美芬

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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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co.svg 香港立法會議員

现任


就任日期
2008年10月1日
选区
九龍西

九龍城區區議員

现任


就任日期
2008年1月1日
前任
陳家偉
选区
黃埔東
个人资料
出生
(1961-11-18) 1961年11月18日(56歲)
 英屬香港
政党
香港經濟民生聯盟 香港經濟民生聯盟
 西九新動力
九龍社團聯會
配偶
王貴國
居住地
 香港新界深井青山公路[1]
母校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學士
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博士
职业
香港立法會議員
九龍城區區議員
西九新動力召集人
香港大律師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宗教信仰
基督教










梁美芬
母校
中國人民大學、香港大學

科学生涯
机构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
博士生
馬恩國
受影响于
許崇德、曾憲義[2]
施影响于
袁國強、林忌、馬恩國

梁美芬博士,SBS,JP英语:Dr. Priscilla Leung Mei-fun,1961年11月18日),祖籍廣東肇慶[3],職業為香港執業大律師,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曾任該校法律學院副院長,持有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學士學位,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英國曼徹斯特(理工)/都會大學英國法律專業共同試課程文憑,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博士學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4][5]


她現為香港立法會議員,九龍城區議員,西九新動力召集人,專業會議成員[6]。2000年,她獲頒香港十大傑出青年。2012年,她參加2012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出戰九龍西地區直選,成功連任。




目录





  • 1 簡歷


  • 2 現時工作

    • 2.1 立法會選舉組別


    • 2.2 學歷


    • 2.3 職業


    • 2.4 所屬政治團體



  • 3 部分主要政績

    • 3.1 組織和舉辦基本法25周年法律研討會


    • 3.2 出席“一帶一路”國際論壇並在會議上發言



  • 4 言論及爭議

    • 4.1 政治立場


    • 4.2 反對同性戀及家暴條例修訂


    • 4.3 大學生實習計劃爭議


    • 4.4 管制互聯網以保護兒童


    • 4.5 劉曉波被判刑事件


    • 4.6 獲蘇穎智要求教徒支持


    • 4.7 廣深港高速鐵路


    • 4.8 亂貼街招爭議


    • 4.9 屢投棄權票 反指對手「沒做功課」


    • 4.10 懲罰選民論


    • 4.11 「大禹血統論」


    • 4.12 2011年香港區議會選舉種票疑雲 梁指對手胡亂詆毀


    • 4.13 替新義安求情


    • 4.14 立法會工作匯報被投訴


    • 4.15 被指漏報買賣樓宇 梁美芬告誹謗


    • 4.16 疑違反選舉指引投訴反指對手卑鄙


    • 4.17 要求組織志願軍對抗「佔中」


    • 4.18 參加「扶貪小組委員會」


    • 4.19 未有投票支持普選方案


    • 4.20 被網民發起聯署投訴妨礙司法公正


    • 4.21 稱粵普兩語是「相親相愛好兄弟」



  • 5 著作


  • 6 电视节目


  • 7 參考


  • 8 外部連結




簡歷


梁美芬於1975年在葛培理佈道大會上,決志成為基督徒,3年之後正式加入教會。中學就讀聖保羅男女中學,1982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入讀英文系,一年後轉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中大聯合書院學生會86年至87年會長,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第十三屆幹事會的宣傳幹事。梁美芬當年曾因為中大四年轉三年制把棺材送給校長馬臨,反對他葬送教育。1987年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並曾於賓州大學交流一年修讀政治科學、婦女研究和選舉工程、以及留學法國而學得流利法語[7]。她獲畢業獎學金可以選擇美國或法國升學,但她選擇了中國人民大學修讀法律碩士,導師是曾憲義及四大護法之一許崇德。


1989年回港做英文虎報記者,採訪六四事件,後轉投法律界,加入香港城市大學,擔任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教授中港法律、香港基本法及行政法。多年來在法律界以至政界培養影响力及關係,當中以合稱「梁門三大弟子」,教學生涯最早期學生的「梁美芬大弟子」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協助其編撰《中國法律報告》的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及博士生大律師馬恩國。


1992年,梁美芬在香港孖士打律師行擔任中國法律顧問。在1993年,她處理了深圳致麗大火案,幫助港商減刑。[8][9]她在1995年出版China Law Reports,將中國的審判案例翻譯為英文;她又於2000年將中英法律數據庫上載至互聯網。


梁美芬在2003年支持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她認為行政長官選舉需要有高門檻,而行政長官要「愛國愛港」是理所當然的。2007年,她首次參選2007年香港區議會選舉,於九龍城區黃埔東選區,擊敗原任8年的民主黨中常委陳家偉,成為區議員。其後她又參與香港葛福臨佈道大會的工作。2008年,梁美芬聯同十多名區議員及各界專業人士成立了西九新動力。進入立法會後,梁美芬同時加入由泛聯盟改組而成的專業會議。2012年10月,梁美芬連任立法會議員,任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她其後與另外六位連任的立法會議員,成立香港經濟民生聯盟。[10]


2008年,梁美芬曾高調關注旺角街市鼠患問題,成功登上報章頭條新聞,因而被部份人冠以「鼠王芬」的稱號。[11]。其丈夫是從外國回流的法律教授王貴國,曾為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院長。


2011年11月6日,香港區議會選舉,隸屬西九新動力黃埔東參選人梁美芬當選。


2015年香港區議會選舉,香港經濟民生聯盟的梁美芬險勝青年新政的游蕙禎,連任區議員。



現時工作



立法會選舉組別


  • 地方選區 - 九龍西


學歷


  • 香港執業大律師

  •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 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法律學深造證書(即PCLL)

  • 英國曼徹斯特(理工)/都會大學英國法律專業共同試課程文憑(Manchester (Polytechnic)/ Metropolitan University)(Common Professional Examination)

  • 聖保羅男女中學


  •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學士

  • 曾於1987年到法國凡爾賽留學;1983-84年到美國賓夕凡尼亞交流計劃專研政治學


  •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及博士。博士論文:《两岸三地民事法律冲突问题[12]》,1999年。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導師:曾宪义教授。


職業



  •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 香港執業大律師

  • 九龍城區議員(黃埔東選區)

  • 地方選區九龍西立法會議員


所屬政治團體


  • 香港經濟民生聯盟


部分主要政績




梁美芬的街頭宣傳橫額



組織和舉辦基本法25周年法律研討會


梁美芬擔任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的會長,於2015年4月11日至12日期間,作為主辦者和講者之一,極力促成基本法25周年法律研會“香港基本法的產生、實施與未來”在香港城市大學成功舉辦。梁在會上的講題為“香港《基本法》:中國法及普通法的結晶”。本次法律研討會邀請到來自中國內地和香港的、研究基本法方面的法律專家和學者出席,並且在研討會上發言,包括:范徐麗泰女士、王振民教授、陳弘毅教授、饒戈平教授和湯家驊資深大律師等。[13][14]



出席“一帶一路”國際論壇並在會議上發言


為探討中國“一帶一路”政策帶來的機遇,及其對全球經濟的影響,香港世界貿易組織研究中心和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聯合主辦《一帶一路國際論壇》。梁美芬博士出席會議並發言:香港政改一役後應該減少爭拗與內耗,把握機遇,千萬不能落後於國際形勢;香港本身有很多經濟優勢,亦有中西文化匯合的優點,香港人應該珍惜;“一帶一路”將成為全球未來經濟發展的焦點,為各行各業帶來無限商機,希望年輕一代以探索的精神開拓自己的事業。



言論及爭議



政治立場


2008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期間,梁美芬向外界聲稱自己為「獨立」、「不群不黨」的專業人士[15]。在一次九龍西直選論壇上,被泛民主派候選人揭發,她獲親中共左派背景的工聯會支持及發出會長推薦信,而工聯會會長鄭耀棠稱並不知情[15],最後她以19,914票(9.64%)當選,擊敗同區的參選人劉千石和田北辰。根據傳媒報導,梁美芬獲工聯會寄出1.6萬封推薦信以協助她在選舉中宣傳。田北辰在選舉後直指中聯辦幫梁美芬,多數都是來自工聯會的票,梁美芬批評田北辰過於相信配票,她說縱使有中聯辦支持,候選人也要踏實在地區做事。但她承認與中聯辦稔熟,並認為與中方保持友好關係及有效溝通,是從政人的一個好處,而非缺失。但選票在選民手中,為了獲選民認同,她早已經落區工作[16]。於2009年3月,其西九新動力之第二屆執委就職典禮中,當時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及中聯辦九龍工作部部長林武也前來親自祝賀。



反對同性戀及家暴條例修訂


2009年1月9日,立法會舉行《家庭暴力條例》公聽會,由於條例將涵蓋同性同居者,基督教保守派宗教團體如明光社等認為衝擊傳統家庭觀念,梁美芬反對政府就《家庭暴力條例》的修訂,因為擔心政府會將條文寫成「同性同居者猶如婚姻關係」,建議另立新例,防止任何人受暴力傷害。「香港女同盟會」的代表批評梁美芬的言論混淆視聽,為選票梁美芬變「道德塔利班」,与明光社無異。梁指同運團體的國際政治動員能力強,社會對同性婚姻問題並非透過立法可以解決,而且外國經驗也反映逆向問題嚴重,社會更趨撕裂,而有關問題可透過教育和包容解決。


梁美芬反對同性戀,也是部分公开表達反对同性婚姻的议员之一。她的保守立场受人權團體的強烈批评。



大學生實習計劃爭議


梁美芬於3月26日立法會中公開表示支持建議,又指以往有大學生不收錢也不想失業,指責於3月15日參與以反對此計劃為題之遊行的學生,不珍惜機會。[17]有不少參與的大學生當時表示,每月4000元扣除基本生活開支後,根本不能讓已經向政府借貸的大學生於畢業以後還款。



管制互聯網以保護兒童


梁美芬在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小組上,指「兒童瘋人院多數是上得網多的小朋友入了……一個還因上網多之後在校園殺人!」並在早前在另一個活動上的發言:「互聯網可以令到年輕人精神分裂,德國有個年輕人拿槍殺了很多同學,原來他天天都上互聯網。」[18]



劉曉波被判刑事件


2009年12月25日,中國大陸異見人士劉曉波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判囚十一年。無綫新聞詢問梁美芬對此事的意見,她指劉曉波案判刑過重,是因為外國領事聲援劉曉波,令中央認為劉背後有外國勢力,該言論被《信報》主筆練乙錚、黃毓民及李德成駁斥。黃毓民直指梁美芬和其本人教授中國內地法律有所違背,中國有什麼罪是外國勢力就要坐11年牢,暗示中國沒有法律[19][20]。有網民認為她不配講法律,對無綫新聞失望,又重提其學歷,認為她的中國大陸學位沒有資格在香港的大學法學院當副教授。


立法會隨後於2010年1月13日就劉曉波事件進行辯論,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直斥有人「教狗屎垃圾法律」,梁美芬隨即指該言論對她構成冒犯,立即向立法會主席作出投訴,主席曾鈺成作出裁決,指「狗屎法律」言論並沒說明一定係指議員,判梁美芬之投訴不成立,梁美芬因而離席抗議以示不滿[21]


除了梁美芬外,何鍾泰、石禮謙及謝偉俊均指曾鈺成的判決不公道,指立法會中只得一個議員教法律,陳偉業針對的人相當明顯,故此一齊離場抗議。除了何鍾泰在「釋放劉曉波議案」投下反對票外,其餘離場議員都沒有就該議案投票。


事後梁美芬聯同何鍾泰、劉秀成、石禮謙、黃宜弘、謝偉俊去信曾鈺成,表示不滿其裁決,更聲言可能有更多議員聯署。



獲蘇穎智要求教徒支持


位于長沙灣的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教徒稱蘇穎智牧師在2008年恩福堂教堂崇拜聚會的講道中公開要求教徒支持該教會的會友九龍西選區候選人梁美芬、會計界候選人波和醫學界候選人何栢良,違反公平公開的選舉和政教分离精神。如果屬實,有關人士即觸犯法例。三人全为建制派,但是當日何栢良和陳茂波都有出席教堂講道並稱蘇牧師沒要求教徒投票給他們而只為3人代為祈禱,而梁美芬則表示不知情[22]



廣深港高速鐵路


梁美芬就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一事,於接受記者訪問時,有不少問題都未能回答,當中包括公共專業聯盟的錦上路站方案,只提及其個人旅遊經驗。[23]



亂貼街招爭議


身為大律師兼城大法律系副教授的梁,於2010年10月被發現於九龍城路邊、燈柱、電箱、郵箱等公眾地方貼上其「成功爭取」施政報告「落實有關老人的措施」的海報,被網民質疑知法犯法,但梁則表示不知情。[24]



屢投棄權票 反指對手「沒做功課」


根據立法會議員天主教監察組於2010年10月發表的報告書,梁美芬於2009-2010年度中,為地區直選議員當中,投下最多棄權票的議員(曾鈺成主席按慣例不投票)。[25]梁美芬表示,拉布下投棄權票或不投票的立法會議員比比皆是,反而為對手「沒做功課」而感到奇怪。



懲罰選民論


2010年5月社民連與公民黨的五名立法會議員透過辭職發動補選,促成「變相公投」。梁美芬直指有關議員「玩嘢」,浪費公帑。至2011年2月1日,梁向立法會遞交修改《立法會條例》的私人草案,以限制再有議員「濫用」辭職機制,發動補選。2011年5月17日,政府提出《2011 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建議以後香港立法會如有民選議員出缺,辭職議員在當屆任期內不能再參選。梁美芬亦指出,議員應履行四年的選舉承諾,中途辭職無疑是玩弄立法會和有負選民的行為。有關建議遭批評為嚴重扭曲選民意願及剝奪市民的補選權[26]。梁美芬於無綫新聞訪問中表示,選民沒機會再於補選中投票支持辭職再選的議員,是說得通的。此理論被傳媒及其對手形容為「懲罰選民論」,嚴重違反民主政制中政權由選民授予的精神,引起社會嘩然。2011年7月4日,梁美芬澄清「懲罰選民論」不是她的原意,但她亦肯表示歉意並收回言論[27][28]。她因這事被稱為新左王。2012年,梁美芬建議在辭職后,辭職議員不能在同一任期內再度參選。政府採納此建議成為議案,但有所修改:政府只限制辭職議員半年內不能再參選。最終,政府懲罰議員的議案獲得通過,梁國雄及黃毓民等人遂發起拉布以表示不滿。



「大禹血統論」


2011年7月8日,梁美芬擔任新成立之智囊組織研究中心「大舜政策研究中心」常務副主席。在向傳媒解釋何解起用「大舜」為組織的名字時表示:





不過按《史記》記載,大舜及大禹之間並無親戚關係,更非兩父子,大舜決定禪讓於大禹只因其治水有功,而大禹的父親應為崇伯鯀[29]



2011年香港區議會選舉種票疑雲 梁指對手胡亂詆毀


梁美芬於2011年香港區議會選舉黃埔東區角逐連任,和民主黨黃碧雲及人民力量歐陽英傑對陣。梁屢次缺席選舉論壇。然而,黃最後得1,513票,不敵梁(得2,236票),而歐陽英傑僅得371票。


該選區陷入種票疑雲,黃於接受訪問時,指該區新增多達千人,佔選民人數三成;黃埔花園的屋苑全部樓高16層,黃卻發現有一名選民報稱住在19樓;也有半數個案的住戶,證實並不認識同屋登記的選民,並已經協助有關住戶報警求助。另外,最少10個單位、涉及10多名選民由上屆黃埔西選區「遷移」至今屆黃埔東,又有選民在屋苑報住兩個單位,其中一個單位由海外公司持有,兩單位共有5姓6選民。梁美芬則指對手誹謗,有違選舉條例。


至於2007年香港區議會選舉,民主黨陳家偉於黃埔東獲1242票,梁美芬獲1726票。[30][31]



替新義安求情


2012年1月14日,梁美芬被揭發替被裁定自稱三合會成員的黑幫新義安高層林世俠寫求情信,梁在信中更讚揚林「積極參與社會服務」,被裁判官拒絕接納,指「『社會』前面加一個『黑』字就差不多,他的確是積極參與黑社會事務」。[32]



立法會工作匯報被投訴


梁於7月向市民派發立法會工作報告,借家傭居港權事件不點名攻擊公民黨,有人發起聯署向香港大律師公會投訴,指責其身為大律師,熟悉的士站原則卻刻意誤導公眾。梁其後向有關聯署網站發出律師信,警告並要求其關閉有關聯署,但最終仍有人把投訴遞交至大律師公會。梁美芬其後亦寫信予大律師公會,投訴聯署的大律師干預了她作為立法會議員的言論自由。[33]



被指漏報買賣樓宇 梁美芬告誹謗


林依麗在now TV中的選舉論壇中,揭發梁美芬過去多年以公司名義多次買賣樓宇,曾賣出4個位處新界的物業,雖然有向立法會申報買賣紀錄,卻無申報該公司,欺騙市民。明報於2012年8月23日報導,指其翻查資料顯示,梁美芬過去4年買賣樓宇7次,至報導時手持物業由6個減至3個。在股份一項申報上,她申報的6間公司中,聲稱分別從事推廣環保、推廣《基本法》等活動,但沒有一間公司的業務是從事物業買賣。[34] 梁美芬其後向林依麗發律師信並控告其誹謗,指責林依麗的指控毫無事實根據。此後她又公開聲明,表示一切樓宇買賣均已按立法會申報程序進行申報。[35]



疑違反選舉指引投訴反指對手卑鄙


《NOW新聞》(7/9/2012)報導,有老人聲稱因收受利益而被要求投票給地方選區九龍西的梁美芬及分別是地區九龍西的梁美芬及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李慧琼。《明報》(10/9/2012)報導,梁美芬助選成員用車接載長者選民投票,在車上展示梁美芬的宣傳品及教人投票。


選舉前,有報導指工聯會打算派出周聯僑出選九龍西,會內認為2008年九龍西選區候選人劉千石的支持者主要是勞工階層,若他不再參選的話,他手中的近萬選票,有可能部分流入工聯會,再加上自己地區樁腳的票,勝算很大,但這極可能令依靠工聯會票源的梁美芬「墮馬」,最差的情況是梁美芬與工聯會候選人「攬炒」(即高票落選)。為此中聯辦作出協調,勸退周聯僑出選九龍西,故此該區只有兩條建制派參選團隊(註:梁美芬及蔣麗芸團隊),以保證梁美芬能順利當選[36][37][38][39]



要求組織志願軍對抗「佔中」


2014年7月3日,梁美芬在特首答問會上,問特首會否考慮讓市民組志願團隊,接受處理佔中的訓練。梁美芬在提問時稱,面對日前遮打道佔中預演示威,警隊表現專業,然而一旦發生佔中癱瘓中環,警隊是否能夠處理,當局會否考慮吸納退休警員甚至由市民組成的「志願軍」,接受訓練以協助香港警察處理佔中。特首梁振英沒有正面回應梁美芬的提議。他表示期望香港社會尤其是經常組織示威遊行的人士,不要浪費警力,又稱警隊需要市民公開支持及打氣,希望在警隊面對艱難處境時,市民若覺得警方做得好,能夠出聲嘉許。[40][41]



參加「扶貪小組委員會」


2015年8月,有人發現梁美芬發行的《2013年10月至2015年4月工作報告》中,竟然指出她在立法會所參與的小組委員會中,包含「扶貪小組委員會」。由於「貧」和「貪」兩字字形相近,故可推斷她是一時大意才產生該手民之誤。[42]



未有投票支持普選方案


2015年6月17至18日,立法會討論及表決普選方案。泛民及醫學界梁家騮事前表明不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規定特首參選人需取得過半提委支持才能成為候選人,議案難以獲三分之二議員支持通過。當天建制派為了等待遲到的劉皇發一起表決,包括梁美芬在內大部份建制派離場,意圖令會議流會,讓劉趕及回來。然而部份建制派並未有一起離場,導致會議有足夠人數繼續進行,最後立法會以廿八票對八票大比數否決政改方案。事後建制派議員紛紛到中聯辦交待事件。[43]


與劉皇發同屬經民聯的梁美芬就政改發言時批評泛民主派不提出更好的方案說服中央,又說「可以批評國家,但不可傷害國家」。然而梁美芬本人當天雖然未有批評國家,但亦未有投票支持政改方案。[44]



被網民發起聯署投訴妨礙司法公正


警察員佐級協會就曾健超被毆打一案,於2017年2月22日舉行會員大會,對七警案判決表達不滿。多名立法會議員包括何君堯、梁美芬及容海恩高調現身撐警。有網民發起聯署,質疑三人舉動,對法官造成不必要壓力,或妨礙司法公正,要求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作紀律處分。[45]



稱粵普兩語是「相親相愛好兄弟」


梁美芬在2018年5月9日立法會審議財政預算案時,即場以普通話演繹李白的《將進酒》,她稱有些詩詞以廣東話朗讀較好,但有些以普通話演繹都悅耳,強調不用以政治角度看待語言問題,笑稱希望廣東話和普通話成為「相親相愛好兄弟」,不應互相排斥。[46]



著作


  • China Law Reports. Betterworths Asia.(1992-94年)

  • 中國法制改革(負責編纂)(香港:三聯出版社,1994年)

  •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Awards. Sweet & Maxwell Asia.(1998年)

  • 兩岸三地婚姻家事法律比較(香港:三聯出版社,2003年)

  • The Hong Kong Basic Law: Hybrid of Chinese law and Common Law. LexisNexis.(2007年)

  • 關鍵時刻:你可以向命運說不(2008年)


电视节目


  • 2000至2001年亞洲電視《法律天地》主持[47]

  • 2014年6月13日鳳凰衛視《時事開講》[48]


參考




  1. ^ 憲報號外第20卷第22期,香港政府


  2. ^ 梁美芬悲痛悼恩師 - 香港文匯報. paper.wenweipo.com. 


  3. ^ 梁美芬梁家騮係同鄉. 香港新浪.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4月22日). 


  4. ^ 梁美芬 - 議員履歷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0-01-26.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5. ^ 梁美芬:《基本法》「剩餘解釋權」屬於中央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原載《中國評論》2004年5月號


  6. ^ 黨員名單曝光多達7759人民建聯成員報中聯辦地址蘋果日報 2006年05月26日


  7. ^ 香港《壹周刊》第898期(2007-05-24):非常人語: 攪屎棍成大器(梁美芬)


  8. ^ 徹查真相:從鄧玉嬌案說到李旺陽. 明報 via 新浪新聞. [2015-06-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14). 


  9. ^ 書名:為香港發聲──傑青世紀直航 作者:傑出青年協會. [2015-06-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15). 


  10. ^ 香港經濟民生聯盟簡介. 香港經濟民生聯盟. 


  11. ^ 鼠王芬變身格價芬,明報 ,2008-05-24


  12. ^ 中國國家圖書館博士論文資料庫:两岸三地民事法律冲突问题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5-11-23.


  13. ^ 研究雷曼兄弟相關迷你債券及結構性金融產品所引起的事宜小組委員會


  14. ^ 議員草案賦權 消防處先修舊樓設備後收錢. 東網. 


  15. ^ 15.015.1 梁美芬被踢爆獲工聯會支持 推薦信列印製數量 馮檢基質疑與李慧琼配票[永久失效連結]明報,2008年8月27日


  16. ^ 梁美芬承認與中聯辦稔熟[永久失效連結],明報,2008年9月18日


  17. ^ YouTube. www.youtube.com.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9月24日). 


  18. ^ 勿以「保護孩子」為名 管制互聯網 - 林輝 fred. 香港獨立媒體網. 


  19. ^ Youtube視頻:黃毓民:共產黨應該拉梁美芬去槍斃!


  20. ^ 蘋果日報:李德成:如此法律教授,2009年12月31日


  21. ^ 蘋果日報:隔牆有耳:鼠王芬自認垃圾唔投票,2010年1月14日


  22. ^ 恩福堂牧師被指推介3建制派. 香港新浪.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9月1日). 


  23. ^ YouTube. www.youtube.com.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9月22日). 


  24. ^ 蘋果日報:隔牆有耳:街招亂貼 鼠王芬唔認知法犯法2010年10月19日


  25. ^ 立法會議員天主教監察組. www.legco-monitors.org. 


  26. ^ 大律師公會﹕立會替補制違憲. 《明報》. [2011-06-18]. [永久失效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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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政改否決】梁美芬:自司徒華逝世冇人可帶泛民向前走. Apple Daily 蘋果日報. 


  45. ^ 【撐七警大會】網民發起聯署 促大律師公會、律師會 處分梁美芬、容海恩、何君堯.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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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 梁美芬個人網誌


  • 梁美芬的Facebook專頁

  • 梁美芬Google+網頁

  • Dr LEUNG, Priscilla -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教職員資料

  • 梁美芬 放下自己(2011年)




前任:
陳家偉

九龍城區議員(黃埔東)
2008年—
繼任:
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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