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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瑚寶(满语:ᡥᡡᠪᠣᡠ,穆麟德:hūboo,1695年-1756年),伊尔库勒氏,满洲镶白旗人。清朝政治人物,武進士出身。
雍正五年(1727年)中式丁未科二甲武进士,授官三等侍卫,补陕西永兴堡守备,雍正八年(1730年),准噶尔二万余人进犯科什图卡伦,瑚宝随总兵樊廷进剿,奋战取胜。雍正九年(1731年),准噶尔再犯吐鲁番,瑚宝从樊廷进剿,以劳绩获得赐银三百。累迁肃州镇右营游击。
高宗即位,瑚宝累迁山西大同总兵,赐孔雀翎。乾隆十二年(1747年),迁固原提督。乾隆十三年(1748年)署甘肃巡抚,兼总督事務。召授兵部尚书,不久署陕甘总督,调湖广,又改漕运总督。因失察卢鲁生伪造奏稿之事夺官,仍留任。不久卒,谥恭恪。《清史稿》有传。[1]
注释
^ 《清史稿·列传九十六》:瑚宝,伊尔库勒氏,满洲镶白旗人。雍正五年武进士,授三等侍卫。补陕西永兴堡守备。八年,准噶尔二万馀犯科什图卡伦,从总兵樊廷进剿,遇於尖山,获驼九十。又进败之於北山,又遇於乌素达阪,击之退。翌日,分七队迎战,瑚宝督兵奋击,自辰至申,至科什图,殪敌无算。敌围峨仑矶,瑚宝赴援,乘夜来袭,领先锋转战雪中七昼夜,夺波罗砖并白墩、红山、镜兒泉诸地,得其渠六,敌溃遁。九年,准噶尔复犯吐鲁番,瑚宝从廷进剿,以劳赐白金三百。累迁肃州镇右营游击。
高宗即位,复累迁山西大同总兵,赐孔雀翎。乾隆十二年,迁固原提督。上谕之曰:“固原兵骄纵,犯上不法。瑚宝当加意整饬,使兵知畏法,渐次转移。”又谕之曰:“固原城内外兵多民少,回民过半,私立掌教等名。应时时体访,期杜衅端。回人充标兵,应留意分别:豪悍者惩黜,怯弱者淘汰,使营伍肃清。”旋疏请营兵具互结,以弓箭、鸟枪、技艺三项轮操;冬季借支春饷,次年四季扣除。下部议行。师征金川,调固原步兵二千。瑚宝请驮载军装,以二骡代三马,可省费三分一,从之。
十三年,署甘肃巡抚,兼办总督。奏言:“陕西歉收,师行采买草料为难。将甘肃仓贮豆石拨用,俟兵过照买还仓。”上以通融协济,有益军需,温谕嘉勉。召授兵部尚书。寻署陕甘总督,调湖广。又改授漕运总督。坐失察卢鲁生伪造奏稿事,夺官,仍留任。寻卒,谥恭恪。
參考書目
- 《清史稿》,赵尔巽等,中华书局点校本
外部链接
瑚寶 中研院史語所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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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舒赫德 | 兵部滿尚書 乾隆十三年十一月庚辰-乾隆十四年四月戊戌 (1749年1月18日-1749年6月5日) | 繼任: 哈达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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