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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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議長

Seal of the Speaker of the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svg
議長徽章



Paul Ryan, 113th Congress.png

現任
保羅·瑞安

2015年10月29日就任

尊稱
議長閣下
首任
弗雷德里克·木林普格
1789年4月1日
设立
美國憲法
1789年3月4日
繼任
第二位
網站
http://speaker.house.gov






美國眾議院議長英语:Speaker of the 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是美国众议院的首席、主持美國國會的權力核心人物,在美國總統繼任順序中,眾議院議長是继美国副总统后的第二顺位继承人。




目录





  • 1 權力


  • 2 歷史


  • 3 參見


  • 4 参考文献




權力


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二款:





一般美國眾議院議長是由众议院成员选举出来的,因此众议院议长幾乎总是多数党的成員,一般他本人就是多数党在众议院中的首领。由此,眾議院議長本人被看做是一个有倾向性及具重要決策權的政治人物。虽然在众议院中另有一个多数党領袖(Majority Leader)及黨鞭(Majority Whip),但他們一般是该党的第二把手,而眾議院議長则是该党的首席领袖。但是一般来说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眾議院議長不参加投票。在形式上,眾議院議長是美国立法机构中的最高官员。一般来说他是一个全国知名的政治人物。


由于美国眾議院每兩年定期改選,議長往往与总统属于不同的党派,他们往往是美国政治中的主要对手。在这种情况下,眾議院議長也是美国国会中的反对党领袖。而當總統和議長屬於同一黨派,眾議院少數黨領袖(Minority Leader)是國會中的反對黨領袖。



歷史


第一任美國眾議院議長的是弗雷德里克·米倫伯格(Frederick Muhlenberg)[1]。起初議長的地位並非像如今的有影響力,直至亨利·克萊(Henry Clay)任期內有了改變。亨利·克萊相對於前些時期的議長們,參與了眾議院內許多討論,並利用他的影響力令一些議案通過。例如1812年戰爭及「美利堅系統(American System)」的經濟計劃。但在1825年克萊轉任國務卿之後,議長的權力再次減弱。議長選舉漸漸變得困難,在美國南北內戰期间的數次選舉中,難以維持國會多數,例如在1855年及1859年的議長選舉中,花了至少兩個月時間才選出議長,有議長甚至在翌年才能就任。而在1839年至1863年期間,僅有一位議長任期超過一任。


19世紀末,議長議位開始發展成了具有較大權力的職能,一個議長權力的重要來源是他同時為法制委員會主席,法制委員會在1880年眾院委員會系統重大改組,變成眾院中最有權力的委員會之一。更是成為該黨中重要領袖,如包含民主黨藉議長塞繆爾·蘭德爾(Samuel J. Randall)、約翰·格里芬·卡萊爾(John Griffin Carlisle)、查爾斯·克里斯普(Charles F. Crisp),共和黨藉議長詹姆斯·布萊恩(James G. Blaine)、托馬斯·布拉克特·里德(Thomas Brackett Reed)和約瑟夫·格爾尼·加農(Joseph Gurney Cannon)。


在共和党的托馬斯·里德(Thomas Brackett Reed)的任期內,議長的權力大大增加,里德被反對者稱為「沙皇里德(Czar Reed)」[2]。他要求少數黨停止阻撓法案的進行(最有名阻撓戰術便是「消失的法定最低人數(disappearing quorum)(即出席會議但拒絕投票)」[3]),少數黨利用在會議中拒絕投票來讓議案法定人數難以達到及使結果無效。然而里德宣佈在會議中拒絕投票的議員仍將被計算在法定最低人數中。里德經由相關規定使民主黨無法阻擾共和黨的議程。議長權力在之後的約瑟夫·加農(Joseph Gurney Cannon)任期內達到巔峰,他運用特別手段控制了立法過程,確定議會的流程、指定所有委員會的成員、選定委員會主席、作為法制委員會主席,並決定委員會審理什麼議案。他運用權力使得眾議院中共和黨的議案可以未受阻擾的通過。1910年,民主黨人及多數共和黨人剝奪了議長的許多權力,包含指定誰為某委員會成員及擔任法制委員會主席。議長失去了他的影響力,直到15年後尼古拉·朗沃斯(Nicholas Longworth)才開始恢復。


20世紀中期,民主黨的薩姆·雷本(Sam Rayburn)是歷任中擔任最久任期的眾議院議長[4]。他幫助引導許多議案,協助小羅斯福及杜魯門在國會通過國內議案與國外反擊計畫。雷本的繼任者,民主黨的約翰·麥科馬克(John William McCormack),他的權力因民主黨內年輕議員及保守派而略微減弱。在1970年代中期卡爾·阿爾伯特(Carl Albert),議長的權力再次增加,法制委員會中止至1910年代革來的半獨立小組,反而再次成為黨領導者的權力。之後1975年眾議院議長職權指定派任大部份的法規委員會成員。同時,該委員會主席的權力被減弱,因而相對地增加了議長的權力。


阿爾伯特的繼任者,民主黨藉的提普·奧尼爾(Tip O'Neill),他因公開反對雷根總統的經濟政策而著名。奧尼爾長期擔任議長,他挑戰雷根在國內內政與國防支出方面的政策。共和黨將奧尼爾成為1980年及1982年選舉競選反對的目標。僅管如此,民主黨仍舊在這兩次大選維持多數直到1994年中期選舉。


1994年,共和黨經過了40年的少數又再次重新掌控了眾議院。共和黨藉的紐特·金里奇(Newton Leroy Gingrich)常與民主黨籍的比爾·柯林頓總統發生衝突,特別的是「與美國有約(Contract with America)」政治宣言(1994年11月大選前由367名共和黨國會議員候選者聯名簽署所提出的一項立法議程。該契約列出10項法案,共和黨人發誓要在1995年1月開始的眾議院會期最初的100日內,就這些法案進行辯論並付表決。他們最後達到了。)金里奇在後來的美國政府停擺和柯林頓彈劾案中發揮關鍵作用。


1998年期中選舉,共和黨議席減少五席,但仍維持多數,金里奇下台,他的繼任者丹尼斯·哈斯特爾特(Dennis Hastert)扮演是較無顯注的角色。


2006年期中選舉,民主黨經過了12年的少數重新獲得眾議院多數,眾議院民主黨領袖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成為新一位議長,她也成為首位女議長,變成反對布希政府的領導者[5],2008年11月巴拉克·歐巴馬當選後,佩洛西幫助了歐巴馬政府做了些知名的改革,如經濟方案及健康保險等。


2010年期中選舉,共和黨重新控制眾議院後,則由共和黨的約翰·博納當選。


2015年,約翰·博納宣佈辭去議長職位,由保羅·萊恩接任。



參見


  • 美國國會

  • 美國參議院


参考文献




  1. ^ "Frederick A. Muhlenberg (1750–1801)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7-03-20.".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Retrieved on July 05, 2007.


  2. ^ Robinson, William A. "Thomas B. Reed, Parliamentarian". 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October, 1931. pp. 137–138.


  3. ^ Oleszek, Walter J. "A Pre-Twentieth Century Look at the House Committee on Rules 美國國會圖書館的存檔,存档日期2005-08-25".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December. 1998. Retrieved on July 05, 2007.


  4. ^ "Sam Rayburn House Museum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7-07-01.". Texas Historical Commission. Retrieved on July 05, 2007.


  5. ^ http://www.forbes.com/2009/11/09/karl-rove-washington-leadership-power-09-conservatives_slide_4.html?thisSpeed=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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