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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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玉(14世纪-1393年),南直隶定遠(今属安徽)人,与胡惟庸同乡,常遇春妻弟,明初名将,洪武十二年秋封永昌侯,二十年拜征虜大將軍。二十一年拜大將軍、涼國公。後遭疑謀反,被明太祖處決,株連一萬五千人,是為明初之「藍玉案」。




目录





  • 1 生平


  • 2 家庭


  • 3 戲劇形象


  • 4 注釋


  • 5 参考文献




生平


出生年分没有记载。《明史》記載,藍玉早年隸屬於常遇春的麾下,因「臨戰勇敢,所向多捷」,所以常遇春數次在朱元璋面前稱讚藍玉,後來自「管軍鎮撫」積功升為「大都督府僉事」。


洪武四年(1371年),藍玉跟從傅友德進攻四川;洪武五年(1372年)跟從大將軍徐達征討北元,再從沐英收服吐番。由於屢立戰功,明洪武十二(1379年)年藍玉獲封永昌侯[1]


洪武十四年(1381年),藍玉以征南左副將軍的身分跟隨傅友德進攻雲南。洪武二十年(1387年),北元納哈出屢進遼東,朱元璋命藍玉為右副將軍,潁國公傅友德為左副將軍,跟隨征虜大將軍馮勝領軍二十萬北征。納哈出不敵,降明。藍玉等暫時移屯薊州以待其變[2]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朱元璋拜藍玉為大將軍,統率十五萬兵馬征伐北元脫古思帖木兒。該年四月明軍抵捕魚兒海(今內蒙古呼倫貝爾市貝爾湖),大破北元主力部隊,获其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百余人,男女七万七千余人,并宝玺、符敕金牌、金银印诸物,马驼牛羊十五万余。脫古思帖木兒投奔蒙古舊都和林,至此,北元一蹶不振。捷報傳至京城應天府,舉國歡呼,朱元璋在大喜之下,本來打算封藍玉為梁國公,后因為聽到藍玉有逼姦元妃的劣迹,改梁為「涼」。然而朱元璋仍然在其諭中,讚譽藍玉可比漢之衛青、唐之李靖。


洪武二十四年(1392年)元降将月鲁帖木儿在建昌起兵,蓝玉擒月鲁帖木儿父子,封太子太傅[3]


但是爵封國公的藍玉自恃有大功,行為開始暴戾,很多作為皆觸犯明朝的律法,此外他又在皇帝面前有損人臣之禮,令朱元璋心中對藍玉越發感到不滿[4]


當太子朱標還健在時,藍玉因為與朱標有戚誼,經常友好往來。有一次,藍玉自蒙古班師回朝,告知太子說:「臣觀燕王在國,舉動行止,與皇帝無異。又聞望氣者言,燕有天子氣,願殿下先事預防,審慎一二!」朱標回答藍玉:「燕王事我甚恭,決無是事。」藍玉向朱標解釋:「臣蒙殿下優待,所以密陳利害,但願臣言不驗,不願臣言幸中。」朱標沒再說甚麼。不過此事後來為燕王朱棣所知悉,到了洪武二十五年四月朱標薨逝後,燕王入朝上奏朱元璋說:「在朝公侯,縱恣不法,將來恐尾大不掉,應妥為處置」,暗批藍玉等虎將立於朝廷,要趁早抑制,否則將來難治。但是藍玉等將領依舊桀驁不馴,完全不察覺朱標的逝世已使政情丕變,因為多疑的朱元璋這時已有再大獄功臣的準備了。但是洪武二十五年九月朱元璋冊立嫡長孫朱允炆為皇太孫時,仍然命藍玉兼太孫太傅以示隆寵。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二月,錦衣衛指揮蔣瓛指控藍玉謀反,準備在明太祖躬耕籍田時發難,並在藍玉府庫內搜出近萬把倭製武士刀[5]之說(持有刀或倭刀在明代是無罪的,萬把倭刀為旁證),朱元璋立刻以「謀反罪」處死藍玉,抄其家產,夷三族,此案連累一萬五千人被殺,包括一公爵、十三侯爵、二伯爵,史稱「藍玉案」。[6]


未久潁國公傅友德、定遠侯王弼、宋國公馮勝等亦在一兩年内相继被殺。《國榷》洪武二十六年三月庚申條寫:“會寧侯張溫、都督蕭用等以党誅。”至此,明初開國功臣幾被殺盡,僅存湯和、耿炳文等人。朱元璋最後說:“自今胡黨藍黨概赦不問。”[7]



家庭


  • 姐姐是常遇春之妻

  • 外甥女常氏(常遇春之女)嫁给朱元璋长子,皇太子朱标

  • 女儿嫁给朱元璋十一子朱椿


戲劇形象



在中國大陸製播的《朱元璋》和《传奇皇帝朱元璋》二部歷史連續劇之中,朱元璋與張士誠激戰過後不到兩年,陳友諒發動大軍二十萬欲攻擊洪都,洪都告急,朱元璋遣藍玉率領一萬兵士和兩萬民兵前去防守,並向藍玉說「堅守百日自有大軍援救」,而藍玉不負所望,除原先的軍士外,和洪都的城防兵兩萬餘與陳友諒部相持百餘日,幾乎全軍覆沒,但仍殲敵數萬。陳友諒見狀,再增援數萬準備奪城之時,朱元璋的三十萬大軍終於趕到,徐達、傅友德等率軍衝鋒,夾擊陳友諒的漢軍。最終陳友諒軍被殲滅近十五萬,軍兵被消滅甚鉅,是役是為「洪都之戰」。藍玉因此獲得爵位,然而最終因「藍玉案」而被抄家滅族。實際上洪都之戰的主將為朱文正並非藍玉。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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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明史/卷132





  1. ^ 《明史》(卷132):“藍玉,定遠人。開平王常遇春婦弟也。初隸遇春帳下,臨敵勇敢,所向皆捷。遇春數稱於太祖,由管軍鎮撫積功至大都督府僉事。洪武四年,從傅友德伐蜀,克綿州。五年從徐達北征,先出雁門,敗元兵於亂山,再敗之於土剌河。七年帥兵拔興和,獲其國公帖里密赤等五十九人。十一年同西平侯沐英討西番,擒其酋三副使,斬獲千計。明年,師還。封永昌侯,食祿二千五百石,予世券。”


  2. ^ 《明史》(卷132):“
    十四年,以征南左副將軍從潁川侯傅友德征雲南,擒元平章達里麻於曲靖,梁王走死,滇地悉平。玉功為多,益祿五百石。冊其女為蜀王妃。二十年,以征虜左副將軍從大將軍馮勝征納哈出,次通州。聞元兵有屯慶州者,玉乘大雪,帥輕騎襲破之,殺平章果來,擒其子不蘭溪還。會大軍進至金山,納哈出遣使詣大將軍營納欸,玉往受降。納哈出以數百騎至,玉大喜,飲以酒。納哈出酌酒酬玉,玉解衣衣之,曰:「請服此而飲。」納哈出不肯服,玉亦不飲。爭讓久之,納哈出覆酒於地,顧其下咄咄語,將脫去。鄭國公常茂在坐,直前砍傷之,都督耿忠擁以見勝。其眾驚潰,遣降將觀童諭降之。還至亦迷河,悉降其餘眾。會馮勝有罪,收大將軍印,命玉行總兵官事,尋即軍中拜玉為大將軍,移屯薊州。”



  3. ^ 《明史》(卷132):“時順帝孫脫古思帖木兒嗣立,擾塞上。二十一年三月,命玉帥師十五萬征之。出大寧,至慶州,諜知元主在捕魚兒海,間道兼程進至百眼井。去海四十里,不見敵,欲引還。定遠侯王弼曰:「吾輩提十余萬眾,深入漠北,無所得,遽班師,何以覆命?」玉曰:「然。」令軍士穴地而爨,毋見煙火。乘夜至海南,敵營尚在海東北八十余里。玉令弼為前鋒,疾馳薄其營。敵謂我軍乏水草,不能深入,不設備。又大風揚沙,晝晦。軍行,敵無所覺。猝至前,大驚。迎戰,敗之。殺太尉蠻子等,降其眾。元主與太子天保奴數十騎遁去。玉以精騎追之,不及。獲其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百余人。又追獲吳王朵兒只、代王達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屬三千人,男女七萬七千余人,並寶璽、符敕金牌、金銀印諸物,馬駝牛羊十五萬余。焚其甲仗蓄積無算。奏捷京師,帝大喜,賜敕褒勞,比之衛青、李靖。又破哈剌章營,獲人畜六萬。師還,進涼國公。”


  4. ^ 《明史》(卷132):“玉長身赬面,饒勇略,有大將才。中山、開平既沒,數總大軍,多立功。太祖遇之厚。浸驕蹇自恣,多蓄庄奴、假子,乘勢暴橫。嘗佔東昌民田,御史按問,玉怒,逐御史。北征還,夜扣喜峰關。關吏不時納,縱兵毀關入。帝聞之不樂。又人言其私元主妃,妃慚自經死,帝切責玉。初,帝欲封玉梁國公,以過改為涼,仍鐫其過於券。玉猶不悛,侍宴語傲慢。在軍擅黜陟將校,進止自專,帝數譙讓。西征還,命為太子太傅。玉不樂居宋、潁兩公下,曰:「我不堪太師耶!」比奏事多不聽,益怏怏。”


  5. ^ 明代史,傅樂成教授著,長橋出版社,1980年


  6. ^ 具《明史·功臣年表》和《明史·蓝玉传》载,此案涉及的有凉国公蓝玉、东平侯韩勋、宣宁侯曹泰、怀远侯曹兴、靖宁侯叶升、景川侯曹震、会宁侯张温、普定侯陈桓、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海西侯察罕、全宁侯孙恪、东莞伯何荣、徽先伯桑敬。


  7. ^ 《明史》(卷132):“二十六年二月,錦衣衛指揮蔣瓛告玉謀反,下吏鞫訊。獄辭云:「玉同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及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為變,將伺帝出耤田舉事。」獄具,族誅之。列侯以下坐黨夷滅者不可勝數。手詔佈告天下,條列爰書為《逆臣錄》。至九月,乃下詔曰:「藍賊為亂,謀泄,族誅者萬五千人。自今胡黨、藍黨概赦不問。」胡謂丞相惟庸也。於是元功宿將相繼盡矣。凡列名《逆臣錄》者,一公、十三侯、二伯。葉升前坐事誅,胡玉等諸小侯皆別見。其曹震、張翼、張溫、陳桓、朱壽、曹興六侯,附著左方。”



参考文献


  • 《逆臣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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