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待兒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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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虐待兒童會竹園中心


防止虐待兒童會英语:Against Child Abuse,簡稱ACA)於1979年「國際兒童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the Child)成立,是一個致力消除香港各種形式虐待兒童及疏忽照顧兒童事件的志願組織。防止虐待兒童會在1982年成為香港公益金會員福利機構之一。1993年開始獲得政府撥款,成為政府資助的社會服務機構之一。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會在1993年10月和2011上半年由彩雲邨遷到黃大仙竹園北邨蕙園樓地下和港島炮台山中心,於1994年1月由贊助人彭定康夫人(Mrs. Lavender Patten)主持開幕。而由「凱瑟克基金」(Keswick Foundation)支持於1986年8月開設的「屯門中心」位於新界屯門安定邨。




目录





  • 1 歷史


  • 2 組織架構


  • 3 服務


  • 4 參見


  • 5 参考資料


  • 6 外部連結




歷史


源起

一個名叫黎淑美的10歲女孩於1978年10月獨自步入觀塘警署,當時黎淑美遍體鱗傷,頭髮被人扯下,身體有多處骨折,體重不足40磅。這事引起大眾的關注,為此一群志願人士組織了「防止虐待兒童行動組」,關注虐兒問題[1]


成立

翌年1979年是「國際兒童年」,「防止虐待兒童會」前身一項由香港賽馬會(當時稱為「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資助的試驗計劃成立,研究及確定虐兒問題在香港的嚴重性。1980年7月「防止虐待兒童會」正式成立,以非政府機構註冊。



組織架構


顧問

  • 周梁淑怡議員


  • 賈施雅先生(Mr Arthur Garcia)


  • 黃金鴻博士


  • 李東海博士


  • 麥列菲菲教授


  • 馬登夫人(Mrs Anne Marden)

  • 蘭德夫人(Mrs Nancy Rhind)


  • 譚惠珠女士

  • 楊傳亮先生

義務法律顧問
  • 梁烈安律師
義務核數師
  • 楊錫禹會計師樓
義務建築及工程顧問
  • 何顯毅先生
義務建築師事務所顧問(澳門防止虐待兒童會工程)
  • 何淑珍女士
義務兒童精神科顧問
  • 黎以菁醫生
執行委員會成員
  • 葉麗嫦醫生(主席)

  • 林陳蘭德博士(副主席)

  • 伍金銘先生(義務司庫)

  • 陳婉燕女士(義務秘書)

  • 簡倩如女士

  • 周鎮邦醫生

  • 何定邦醫生

  • 詹德慶先生

  • 李文玉清博士

  • 林滿馨律師

  • 張志雄醫生

  • 何愛珠女士(總幹事)


服務



  1. 熱線電話:熱線接獲舉報懷疑兒童受虐或被疏忽照顧的事件,由專業社工跟進調查,確定事件及評估嚴重性,從而向兒童及其家人提供輔助。


  2. 個案服務:社工處理個案進行調查及採取適當的行動。


  3. 小組工作:小組工作的服務範圍由教育、治療、發展以至康樂及互助網絡。


  4. 其他:防止虐待兒童會還提供諮詢服務、進行宣傳、主辦講座及研討會,拓展義工服務,為社工學生及義工提供訓練。


參見


  •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


参考資料




  1. ^ 沒有兒童哪有未來



外部連結


  • 防止虐待兒童會


  • 防止虐待兒童會的Facebook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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