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埃文斯·休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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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埃文斯·休斯
Charles Evans Hug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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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任美國國務卿

任期
1921年3月5日-1925年3月4日
前任
班布里奇·科爾比
继任
弗蘭克·B·凱洛格
第11任美國首席大法官

任期
1930年2月24日-1941年6月30日
前任
威廉·霍華德·塔夫脫
继任
哈倫·菲斯克·斯通
第39任紐約州州長

任期
1907年1月1日-1910年10月6日
副州长
劉易斯·S·錢勒(1907年-1909年)
霍勒斯·懷特(1909年-1910年)
前任
弗蘭克·W·希金斯
继任
霍勒斯·懷特
个人资料
出生
(1862-04-11)1862年4月11日
紐約州紐約市
逝世
1948年8月27日(1948-08-27)(86歲)
紐約州威斯特徹斯特郡
国籍
美國
政党
共和党
配偶
Sarah Livingston
母校
布朗大学

查尔斯·埃文斯·休斯Charles Evans Hughes,1862年4月11日-1948年8月27日),美国政治家,曾任纽约州州长、美国国务卿和美国首席大法官。他在20世紀初是信奉傳統古典自由主義和進步主義的代表。



簡介


休斯是一个神童。他六岁时就觉得公共学校无聊、限制他的才能,因此他向他的父母提出了一个家庭教育的计划。他的父母批准了这个计划。他12岁时他的家庭搬到纽约州纽约市,他的父母让他进入公共学校。他13岁时从高中毕业,成绩是班里第二名。他的父亲是从威尔士移居美国的衛理宗神职人员,但是到美国后他改为浸信宗。休斯随他父亲信奉浸信宗。


他在麦迪逊学院(今天的柯盖德大学)待了两年,然后转到布朗大学。1881年他19岁时大学毕业,是他班级中最年轻的,获得了第三高的奖赏。此后他在纽约州德里的德拉维尔学院里教授希腊语、拉丁语和代数来赚钱准备进入法学学院。1882年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1884年他以最高奖赏毕业。


1885年他与他后来的夫人相识,他的夫人是他工作的律师办事处的高级合伙人的女儿。1888年两人结婚。他们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1891年他离开了他工作的律师办事处,成为康奈尔大学的教授,但是1893年他又回到了原来的办事处。


1905年他被指命为纽约州议院能源价格调查委员会的顾问。他揭露的腐败现象导致了纽约市天然气价格下跌。此后他被指命调查纽约保险业。


1906年他在纽约州州长选举中击败民主黨的威廉·赫斯特,从1907年至1910年他任纽约州州长。1908年威廉·霍华德·塔夫脱聘请他任美国副总统,但是他拒绝了。


此后他被任命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他从1910年10月开始任职。1916年6月16日他辞去最高法院的职务,作为共和党竞争美国总统的候选人。他以些微差距败给了民主黨的伍德罗·威尔逊,此后他回到他的老公司又开始当律师。


1920年休斯赞成签署建立國際聯盟的条约。


从1921年至1925年他在沃伦·盖玛利尔·哈定和卡尔文·柯立芝兩位共和黨總統任內擔任美国国务卿。


1921年他组织了华盛顿会议来调谐列强的海军力量。此后他又回到了他过去的公司,他是当时美国最热门的律师之一。


从1925年至1930年他50多次在最高法院出庭。从1926年至1930年他还是国际常设仲裁院的成员,从1928年至1930年他还兼任设在荷兰海牙的常设国际法院的法官。


1930年共和黨的赫伯特·胡佛任命休斯为美国首席大法官,休斯出任此职至1941年退休。


作为首席大法官,他極力反对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的新政,並试图反對扩大总统对最高法院的影响的法案。在最高法院中休斯一般被看作是温和保守派的。在他的判决中他捍卫了新闻自由的权利,同时也同意罗斯福新政是合法的。


1948年8月27日休斯在马萨诸塞州奥斯特维尔逝世。











前任:
弗兰克·W·希金斯

纽约州州长
1907年-1910年
繼任:
霍勒斯·怀特
前任:
班布里奇·科尔比

美国国务卿
1921年-1925年
繼任:
弗兰克·B·凯洛格
前任:
威廉·霍华德·塔夫脱

美国首席大法官
1930年-1941年
繼任:
哈伦·菲斯克·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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