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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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英文:Weapon of Mass Destruction,縮寫:WMD)又稱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或者核生化武器,是用来大规模屠杀的武器,一般针对的是平民,但是也可以针对军事人员。一般而言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具备实用性,因为一旦使用就会遭到强烈的反弹和灾难性后果。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词最早出现于1937年,但是今天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般只指以下三种(總稱為NBC):



  • 核武器(Nuclear) - 包括放射性武器


  • 生物武器(Biological)


  • 化学武器(Chemical)



目录





  • 1 历史


  • 2 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回应


  • 3 各国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情况


  • 4 可能拥有的国家或地区


  • 5 参见




历史


1937年德国在西班牙内战中针对非军事目标进行战略轰炸,“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词就是在这时被提出的,最早只是指这种轰炸行为。在冷战中,“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指的就是核武器。由于核武器的威力要比生物或化学武器都巨大,一些人认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应该只包括核武器。


第一次将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并称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在1991年的联合国安理会第687号决议中,该决议提到“因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所引起的对和平和安全的威胁”,然后特别指出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提到了三个相关的国际条约:


  • 《核不扩散条约》

  • 《化学武器公约》

  • 《生物武器公约》


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回应


事实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特别是核武器)很少被用于战场,因为一旦使用就意味着对方也将以类似的武器回击,最终的后果是无可设想的,伤害规模之大足以摧毁整个人类文明。冷战中这就被称为“确保相互毁灭”,也是冷战最终没有演变为美国和苏联之间真正的战争的原因。


一般而言,大多数人不欢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担心一旦落入危险的领导人手中所可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很多人士都在推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以及对现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销毁。




德國核生化防護車在模擬區演習



各国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情况





各国核武发展状况图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的五个核武国家

  擁有核武但未曾廣泛使用過的國家

  其他已知核武国家

  曾经拥有核武的国家

  被怀疑正发展核武或有核计划的国家

  曾经尝试发展核武或有核计划的国家

  没有核武的国家



南非和乌克兰曾经拥有核武(图中紫色部分),但都因和平原因而弃核武器,中華民國曾經亦研發核武器,後來該設備遭沒收後從此中斷研發核武器。日本和德國則保有研發製造核武器的技術能力,且日本亦擁有核武器的原料,南韓也曾研發過核武器,伊朗和敘利亞則被認為可能在研發核武器。


2000年,美国科学家联盟曾经发布报告,认为以下几个国家可能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俄羅斯:该国是世界上拥有最多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该国拥有8000枚核武器。到1997年,俄罗斯共拥有4万吨化学武器。根据《化学武器公约》,俄罗斯有义务销毁其所拥有的1%的化学武器,该国已经在2002年期限之前完成此项工作,但是要求经济和技术支援,并请求延长2004年和2007年的销毁期限。該國已簽屬《不擴散核武條約》。


美国:美国拥有7200枚核武器,2002年美国和俄罗斯同意将核武器数量削减到2200枚;2003年美国拒绝了俄罗斯关于进一步削减核武器数量到1500枚的提议。美国还未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并正致力于开发小型核武器。1997年4月批准了《化学武器公约》,原本在2004年4月前销毁所有化学武器的承诺并没有兑现,至今销毁了大约22%的化学武器。美国政府宣称要在2007年前销毁所有化学武器,但因环境原因可能无法实现。美国在1975年3月批准了《生物及有毒武器公约》,而在两年之前美国就已经销毁所有生物武器。不过美国陆军依然保存少量样本,用于进行对抗生物武器的研究。


法国:法国拥有300枚核武器,于1997年加入《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但是在之前一年法国曾进行过一次核试验,遭到国际舆论的抨击。法国否认拥有化学武器,并于1995年加入《化学武器公约》,1984年加入《生物及有毒武器公约》。該國已簽屬《不擴散核武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核武器數量有較大爭議,較多人認可的約為270枚核武器,但這數字未得證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64年进行首次核试验,是《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签署国之一,该国否认拥有和发展化学与生物武器,并在1984年加入《生物及有毒武器公约》,1996年加入《化学武器公约》。有怀疑認爲中華人民共和國于1980年代曾秘密进行生化武器的研发,并拥有少量用作科研和防御对抗的存量[原創研究?]。該國已簽屬《不擴散核武條约》。


英国:英国拥有210枚核武器,以及大量化学武器——最多时可能达6万吨。但是其中大部分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已经逐步销毁。到1980年代英国已经完全放弃了化学武器。1975年3月英国签署了《生物及有毒武器公约》。該國已簽屬《不擴散核武條約》。


以色列:以色列从未正式承认或否认拥有核武器,但是据一般推测,该国拥有80~400枚核武器,并怀疑拥有化学和生物武器。以色列还未签署《不扩散核武条约》和《生物及有毒武器公约》;签署了《化学武器公约》,但未能经过议会批准。


北韓:朝鲜在2003年宣称已经拥有核武器,美国等世界各国都相信,该国已经拥有少量核武器,大多數專家認為,朝鮮已擁有10枚核武器。2003年北韓宣布退出《不扩散核武条约》。


印度:印度已研發成功有核武器,目前數字未獲證實,人們估計約有100枚核武器。該國目前並未簽署《不擴散核武條約》。


巴基斯坦:該國被認為已擁有核武器,數量目前尚不明確,人們估計約有110~120枚核武器。該國目前也未簽屬《不擴散核武條約》。



可能拥有的国家或地区









  • 阿尔及利亚

  • 保加利亚

  • 白俄罗斯

  • 智利

  • 古巴

  • 寮國



  • 埃塞俄比亚

  • 埃及

  • 印度

  • 印度尼西亚

  • 伊朗



  • 哈萨克斯坦

  • 阿富汗

  • 利比亚

  • 缅甸

  • 巴基斯坦



  • 罗马尼亚

  • 塞尔维亚

  • 南非

  • 南韓

  • 苏丹

  • 以色列



  • 叙利亚

  • 泰国

  • 乌克兰

  • 越南


  • 中华民国(臺灣)

  • 日本

  • 德國



参见




  • 核武器

  • 伊拉克战争

  • 天基動能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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